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公告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拨付案外人公示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含备选对象)公示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安阳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相关提案答复的公示 ·中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安阳市司法局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阳市公安局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全市法院服务企业热线电话 ·关于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线”的通知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青少年维权岗”公开承诺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第二批重复、故意侵权企业名录 ·关于安阳法院“十佳”特邀调解员评选对象的公示 ·关于受理“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相关举报的公告
机构设置
法院简介
法院领导录
法院机构录
河南法院名录
新闻发言人
  新浪
法院公告
·
·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经民主推荐、逐级选拔,安阳中院党组研究,拟将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按首字笔画排序)。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5年9月1日--9月5日 联系方式:0372-3163101 通信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电子邮箱:ayfywlb@126.com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日 2025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含备选对象)名单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滑县人民法院 2025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含备选对象)名单 王飞,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王莉,女,汉族,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王慧娟,女,汉族,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付涵,女,汉族,198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内黄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纪静静,女,汉族,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审委会委员。 李晔,女,满族,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安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一级法官。 张宁,男,汉族,199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五级法官助理。 阎丽杰,女,汉族,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魏玉峰,男,汉族,198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人民法庭负责人。
· 一、第25号提案的答复 白长江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林州法院‘757’工作法相关情况”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阳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深化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推动“枫桥经验”在全市法院落地生根。两级法院积极做好诉调对接,加大对调解的指导力度,持续助推社会和谐稳定,中院矛盾纠纷化解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以《河南安阳:打造源头解纷新“枫”景》进行专题报道。林州市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形成的实践经验,是我市法院系统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的重要探索成果。今年以来,市中级法院锚定奋进更加出彩工作目标,在全市法院广泛征集出彩创优项目,积极构建创新经验转化机制,确保各基层法院的优秀实践能够通过制度固化实现全域覆盖。正如您所关注到的,林州市法院在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调解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已被纳入全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规范化建设中,我们将持续关注林州经验的实践成效,积极将其创新要素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让基层智慧在更大范围内焕发活力。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二、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安阳市委会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安阳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信访法治化为牵引,以信访工作重塑性改革为动力,以审判思维抓落实,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机贯通的信访法治化工作体系,三地走访、赴京走访、访案比指标同比大幅下降,一批信访老案彻底化解,信访秩序有效规范,涉诉信访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受到省法院胡道才院长批示肯定,经验做法向全省法院、全市政法单位推广。 一是坚持司法公正,做实信访源头治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提升办案质效作为信访化解治本之策,出台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18条指导意见、全面全员全程抓调解20条意见,中院新收上诉案件数量连续两年以19%左右的幅度下降,大量纠纷在诉讼程序中得到妥善化解。坚持“如我在诉”和“败诉方思维”,推行主动答疑、案案答疑、全程答疑,扎实做好“二次答疑”和“提级答疑”,将判后答疑作为案件办理刚性要求,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实现案件事了。 二是坚持实质办访,推进信访实质化解。出台信访工作“十条意见”,对接访、交办、评查、处访、通报、问责等全链条进行重塑规范,明确细化办理要求和标准,指导信访工作高质量开展。两级法院156名精干力量担任信访联络员,专职从事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审核、回复工作,实现信访事项统一入口、信访报结统一出口、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事事有人管、有人办、能落地。狠抓实质办理,对1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97万元,56起涉诉案件得到实质化解,36起案件依法启动再审,有序办信、实质办访、分类处访迈出坚实步伐。 三是坚持协调联动,强力维护信访秩序力。牢固树立“不能从违法信访行为中获利”的鲜明导向,有力维护全市法院信访工作秩序。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工作衔接,先后将14起信访终结案件移交地方党委政府稳控,汇聚工作合力促进信访稳控平稳有序。 尽管全市法院信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贵委在提案中提到的信访人对司法机关缺乏信心等问题在全市法院不同程度存在,所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将之转化为推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法官有约”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畅通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在全市法院推行“法官有约”机制,案件承办法官采取固定时间(每周五下午)、固定地点接待的方式,面对面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和答疑释法,接待时间、接待地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着力破解诉讼群众对法官“人难找、面难见”的误解,架起法官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让诉讼群众能够及时找到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阶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减少信访案件的产生。 二是持续开展“联动接访”工作。充分发挥院领导在岗接访处访吸附稳控作用,全市两级法院院领导每日在岗同步联动接访,每月院领导接访安排向社会公开公示,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动态关注基层法院院领导在岗接访工作落实,定期分析院领导在岗接访案件情况,评估接访处置效果,自上而下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地见效。 三是优化信访案件办理流程。明确信访案件办理各环节要素标准,进一步规范接访、交办、评查、处访、通报、问责等全链路管理,提高全市法院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把案件办理质量标准,将案件质量挺在前,赴京访、重复访案件,逐案进行审理式评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将重点信访案件移交市检察院逐案评查,明确案件办理意见,联合推动案件实质化解。 四是深入开展“执行攻坚”行动。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举措,畅通与市不动产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查控专项、专项联络,打通查人找物、协同联动、财产变现等堵点,深入推进交叉执行,强化“三统一”管理职能,持续夯实执行规范,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做深做实定分止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不断扩大执行成果,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是依法维护信访法治秩序。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工作衔接,强化人员稳控工作力度,推动信访终结案件移交地方党委政府稳控,汇聚工作合力促进信访稳控平稳有序。 期盼贵委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三、第60号提案的答复 葛俊刚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切实规范和加强法院判后答疑”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阳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办案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大力推动有疑必答、有惑必解、案案答疑、全程答疑,大量纠纷在一审得到实质性解决。2024年,全市法院上诉率同比下降2.83个百分点,二审新收案件同比减少19.36%,92.82%的案件服判息诉在一审,案件办理质效持续优化,判后答疑作为安阳法院的先进经验被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我们将及时梳理总结判后答疑工作经验,推动判后答疑制度不断迈向规范化、体系化。 下一步,安阳法院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拓展判后答疑,落细落实服判息诉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败诉方思维”,确保应答尽答。要求案件承办人采用面对面方式对不服裁判一方进行答疑,力争通过规范答疑让不服裁判的当事人服判息诉、胜败皆明,并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 二是聚焦“二次+提级”答疑,强化工作质效。对首次答疑后当事人仍不服裁判的,按要求开展二次答疑或层报庭长、主管院长提级答疑,共同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答疑中发现案件确有问题的,及时导入复核程序。 三是注重“倒查+反馈”双向监管,严把监督关口。对上诉、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判后答疑工作进行质量倒查,其他案件日常抽查,对答疑效果欠佳、敷衍塞责的及时制发反馈清单,持续强化法官主动答疑、全面答疑意识。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答疑制度。定期召开判后答疑工作推进会议,讲评答疑问题,会商提升整改措施。常态化推进律师座谈机制,每年召开律师座谈会,全面深入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力争凝聚共识,共促纠纷化解。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四、第62号提案的答复 丁现军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坚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切实加大执行力度,铁腕打击拒执行为,深耕“豫剑执行”“执行我最行”品牌,打造春日惊雷、夏日骤雨、秋日攻坚、冬日破冰四大模块,全年不间断开展系列集中执行行动,坚决守好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全市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965次,执行到位金额40.95亿元,结案数、执行到位金额同比分别提升14.17%、15.79%,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分别提升2.79、3.35个百分点,首执案件终本率下降2.17个百分点,执行质效指标跃居全省前列,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流程管理不完善、队伍建设待加强等问题,容不得丝毫松懈。结合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坚持“一次性次有效执行”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为民服务宗旨,持续开展春日惊雷、夏日骤雨、秋日攻坚、冬日破冰系列强制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用足用好拘留、罚款、失信、限消等强制执行措施,精准查人找物追财,迫使义务人主动履行,切实提升执行成效。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严厉惩治隐匿转移财产、无偿转让财产、暴力抗法等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对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坚决予以司法拘留,构成拒执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是积极开展交叉协同。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案情疑难复杂等案件,中院进一步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通过指令执行、提级执行、督促执行、协同执行、集中执行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交叉执行,有效整合执行力量推进执行,切实提升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中院将加大疑难重大复杂、下级法院协调难度大案件的提级执行力度,对指定其他法院执行的案件,中院加大督办力度,实行一案一号、案结号销。对已经终本的案件,坚持终本不是终点,健全终本续管团队力量,随时接收终本案件线索,办理续行保全,及时恢复案件执行等。另外,我们已经与信息服务机构合作开发终本续管系统,不间断查询终本案件线索,确保终本案件有人管、管得好。 三是优化执行办案机制。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严格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类型化案件交由专业团队办理,集约性事项交由事务集约团队专门办理。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开展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措施,加快各流程流转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坚决杜绝进展迟缓、节点超期等现象,让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高效实现。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完成财产调查措施的基础上,充分约谈申请执行人或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法依规终本、终结结案。对终本库存案,充分发挥终本续管团队,发现财产线索后立即恢复执行程序。 四是持续强化流程监管。充分发挥卷宗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监管职能,加强对执行立案、流程、结案、执行案款的全流程刚性约束。卷宗管理中心设置节点流转明细表,对临期节点进行事前提醒,对超期节点进行事后通报,将监管细化至每个节点。执行指挥中心整体研判收结案态势,对重点案件、类型化问题提出具体建议,指导案件科学高效办理。中院每日通报全市法院首执案件执行情况,每周分析点评案件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每月通报全市法院执行办案态势,实现全过程案件跟踪,提高案件运行效率。 五是建优建强执行队伍。把全面从严治党细化落实到队伍建设和执行办案全过程,组织干警风采展示,开展优秀干警事迹、典型案例、执行经验集中宣传,激发干警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实施执行强基赋能行动,开设“执行大讲堂”,组织执行办案争霸赛,举行业务培训,提升干警业务素能。细化执行干警考核细则,以考促干,以考促优。深化执行专项巡查督查评查,开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整肃工作作风,营造新风正气。开展“一案双查”,对执行工作中发现、当事人反映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逐一核查,核查属实的,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五、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安阳市委会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解决网络借贷仲裁裁决执行立案难”的集体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网络借贷仲裁裁决执行立案问题,市中级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成立快执团队专门办理,多策并举推动该类案件立案执行工作,但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影响网络借贷仲裁裁决的立案与执行。一是执行管辖方面,从该类案件执行实践来看,近半数以上的被执行人未在户籍登记地居住超过一年以上,且户籍登记地一般无财产可供执行,按照相关管辖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笼统归于户籍地管辖,既不便于执行,又不符合管辖规定。二是该类型案件仲裁程序及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被当事人诟病较多,一方面网络借贷手续费及保费较高,另一方面仲裁送达程序、开庭通知程序形同虚设。借款人户籍地为安阳的网络借贷纠纷中,多数借款合同约定的仲裁纠纷管辖地在广西、广东等外省仲裁委,明显设置了不能主张权利的无形障碍,后续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执行异议多,对司法公信产生了负面影响。 网络借贷仲裁裁决执行工作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事关金融秩序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贵委就解决网络借贷仲裁裁决执行立案难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十分具有建设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借鉴,持续改进提升工作: 一是确保应立尽立。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借贷仲裁裁决执行及司法审查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立案材料,对提交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依法快速立案。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加强立案工作的监督力度,形成投诉、受理登记、交办、回访的闭环工作机制,及时规范办理“不立案”投诉。 三是做好业务指导。市中级法院将通过召开条线会议、组织培训、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统一立案标准,通过学习研讨、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探索解决立案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持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法律宣传。针对不同群体,运用多元化宣传手段,充分借助法院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等宣传平台,甄选网络贷款执行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倡导理性投资理念与诚信履约行为,及时梳理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以司法建议形式反馈给监管部门,助力监管部门及时填补监管漏洞、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行为。 期盼贵委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六、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丁现军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依法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坚持“如我在执”工作理念,切实加大执行力度,铁腕打击拒执行为,深耕“豫剑执行”“执行我最行”品牌,打造春日惊雷、夏日骤雨、秋日攻坚、冬日破冰四大模块,全年不间断开展系列集中执行行动,坚决守好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全市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965次,执行到位金额40.95亿元,结案数、执行到位金额同比分别提升14.17%、15.79%,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分别提升2.79、3.35个百分点,首执案件终本率下降2.17个百分点,执行质效指标跃居全省前列,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清醒得认识到,目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执行案件质量效率不够制度化规范化、执行干警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拖拉等问题,容不得丝毫松懈。结合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快推进执行进度。严格控制执行案件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等各环节用时。执行立案之后,第一时间发起网络财产查控并实施线上控制,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对需要进行评估拍卖的,快速定价、快速网拍,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30日内启动拍卖程序。一次拍卖流拍的,自流拍之日起15日内发布二次拍卖公告。所有执行案款到账后无争议的,10日内发放完毕。力争将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压缩到90天以下,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压缩到45天以下。 二是实行流程动态监管。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卷宗管理中心监管职能,加强对执行案件执行立案、流程、结案、执行案款的全流程刚性约束。执行指挥中心整体研判收结案态势,对重点案件、类型化问题给出具体建议,指导案件科学高效办理。卷宗管理中心设置节点流转明细表,对临期节点进行事前提醒,对超期节点进行事后通报,将监管细化至每个节点。中院每日通报全市法院案件执行情况,每周分析点评案件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每月通报全市法院执行办案态势,实现全过程案件跟踪,提高案件运行效率。 三是开展执行督查评查。充分发挥中院执行局“三统一”管理职能,加强对全市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守规矩、管理粗放、队伍涣散、违法违纪、重信重访频发等问题。中院成立了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的执行巡查督查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查阅案件、查看系统、接待群众等方式发现执行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督查评查工作组根据问题建立台账,逐项督促整改,对账销号。对拖延执行的,督促承办法院及承办法官加大执行力度,限期办结,对不具备执行条件的,督促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杜绝简单终本。对在督查评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督察室依纪依规处理。 四是积极探索实质公开。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水平,满足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中院在实践中探索以短信推送形式向当事人公开财产查控节点信息。2025年4月份开始,省法院积极与研发公司协作,探索实行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自动推送,通过手机“APP”按照案件办理节点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当事人,目前雏形已经建好,正在征求改进意见并组织法院试用。另外,中院指导龙安区法院建立了执行事务中心,探索“场景化”执行工作模式,实现程序性事项一次告知,事务性工作一站办理,执行法官一站约见。在全市法院建设“执行110”专线,构建“执行+警务”模式,实现专人接收案件线索,接收后第一时间分配处理,“执行110”中心同时推出了执行悬赏、执行公告等工作内容,帮助申请人寻找被执行人,确保最大限度、最短时间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七、第370号提案的答复 蔡志猛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安阳市智慧法院建设”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是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公开、便捷公众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安阳法院深入推进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锚定减轻群众诉累、优化诉讼服务工作目标,不断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着力为群众提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司法服务,有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我们全面推广在线服务,一体推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网络庭审直播等线上资源应用,提供立案、开庭、送达等在线服务,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全天候“掌上办”,实现诉讼服务全天候。2024年网上立案率95.6%,网上交费率96.8%,律师平台网上阅卷按期审核率98.6%。另一方面,我们自主研发智慧系统。为推动司法大数据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市中级法院自主研发“易策”审判辅助决策分析系统,打造司法大数据仓库,多维度对司法大数据智能分析,预警社会治理风险隐患,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启用智慧审委会平台,加强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融合,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针对您提出的线上服务功能不完善、平台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我们将持续优化完善智慧平台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平台应用水平,为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供更为智慧便捷的诉讼服务。 一是着力完善平台功能。在上级法院指导下,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等智慧法院平台的证据提交功能,立足简化格式要求和上传流程,为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供更为便捷的网上庭审体验。严格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开展庭审直播录播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司法监督权,提升庭审直播录播活动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发智能法律咨询系统,深入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为当事人提供更为智能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是推广智慧平台应用。推进加大智慧平台应用广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应用督导力度,对部分指标应用进行专项督导。加强系统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各类智慧法院应用系统培训,进一步细化培训计划和督导方案,利用信息化培训、“云课堂”、信息化测试等分类对律师、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综合部门人员展开线上诉讼及线上办公的培训,切实提升干警网上办公办案应用水平。 三是大力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官网及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发放平台使用手册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当事人宣传推广智慧法院平台的使用方法,提升平台利用率,促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普及更多诉讼群众。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八、第372号提案的答复 蔡志猛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强化安阳市执行联动机制”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阳中院高度重视执行联动工作,持续加大与联动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不断拓宽“点对点”查控范围,促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市中级法院与市公安局积极联动,成立了“打击拒执”联动办公室,协调林州市公安局成立打击拒执犯罪侦查中队并进驻法院,协调各公安分局配强派驻法院执行警务室力量,帮助法院集中查找被执行人、查扣车辆等。另外,市中级法院与市不动产中心、公积金中心强化协作,搭建了在线查控专线,实现在线办理,查控被执行人不动产、公积金。同时,市中级法院全面加强当事人信用信息管理,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法院+市场监管”信息共享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被执行人企业信息、联合开展失信惩戒等,全年共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1710次。此外,市中级法院与苏州中院、赣州中院签订了执行协作备忘录,就双方查控事项的协作办理达成一致。 我们深知,虽然执行联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距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距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需要持续努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与联动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打击拒执”联动办公室作用,借助公安内部专网,协调公安机关帮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出入境证件及出入境、车辆登记、旅店住宿、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对被执行人的身份及时准确定位,并协助法院查封、扣押车辆。关于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查询,市中级法院已依托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财产信息的网络化查询,法院可依托该系统,实时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纳税等情况。下一步将积极推动与公安、银行、税务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合作事项,确保联动协作顺畅。 二是强化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市中级法院将指导各基层法院成立打击拒执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组由执行局、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法警大队及相关庭室组成,各部门协同作战、通力合作,确保打击拒执质量和效率。市中级法院将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沟通协作,细化拒执犯罪证据标准,协同严惩隐匿转移财产、无偿转让财产、暴力抗法等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对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坚决予以司法拘留,构成拒执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形成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九、第435号提案的答复 黄海均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我市两级法院应进一步加强法官执业素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律师和法官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肩负着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责任。近年来,安阳两级法院持续深化与律师界良性互动,着力凝聚法治合力,不断畅通沟通渠道,做实做优司法服务,积极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阳、平安安阳。 一是健全交流平台。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与律师行业沟通联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法院与律师协会的双向联络和互动机制,注重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定期围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等议题开展会商,持续推动法院工作和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两级法院召开律师座谈会7次,通过研讨会商充分交换意见,增强司法实践协同。 二是深化交流内容。针对行业管理、案源治理、新型法律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凝聚起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合力,共同为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力量。 三是规范互相监督。健全完善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整体评价,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坚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尊重差异,强化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相互监督,通过互评发现、解决彼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良性互动推动共同提升、共同进步。2024年律师评价法官满意率99.32%,法官评价律师满意率99.91%。 四是丰富服务内容。充分利用线上律师服务平台,为广大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交费、在线调解、在线阅卷、联系法官等诉讼服务。主动收集律师对诉讼服务质效以及法官的专业素养、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满意度评价,了解律师的需求和期望,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律师服务中心,配备互联网电脑、自助阅卷阅档设备、诉状生成一体机等信息化设备,方便律师提交材料、约见法官、查询咨询等。 下一步,安阳法院将持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将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等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重点解读律师职业权利保障的具体内容及举措;同时开展案例教学,对法官庭审中存在的限制律师发言、质证时间、对律师态度急躁等情形针对性自查自纠,进一步营造尊重律师的庭审氛围。搭建法官与律师合法、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充分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亲清”关系,共同打造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阳、法治安阳贡献更大力量。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十、第454号提案的答复 杨峰委员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法院应严守时间观念,切实维护法治公信力”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案件开庭审理是司法审判工作的核心环节,提高庭审质效是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应有之意和重要内容,对树立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近年来,安阳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多措并举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如庭前提前安排阅卷、归纳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列明存在争议的事实、需要查清的问题,根据庭审难易程度合理安排时间等,切实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开庭时间不准时问题是我们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改进司法作风的重要方面内容。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供的意见建议,着重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庭审时间安排更趋合理,更加便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参加诉讼: 一是严格规范诉讼程序。严格依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开庭排期,给予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参加庭审充分准备时间,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无法按时参加庭审,提出延期开庭申请的,将认真进行审查,理由充分且符合相关规定的,重新安排开庭时间。 二是做实做细庭前准备。加强开庭排期统筹安排,提高排期合理性、协调性,提前掌握案件争议大小,避免将争议较大的案件集中排期,优化同一时间段内不同庭审场次的时间分布,准确预设每场庭审时间,避免让当事人及代理律师长时间等候。加强与看守所的沟通协调,持续提升提讯被告人的效率,为刑事案件准时准点开庭打好基础。 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聚焦开庭时间不准时问题,推行常态化审务监督,畅通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反映问题渠道,将查找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纳入作风整治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式推进,稳步解决让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过长时间候庭问题,以常抓不懈的作风建设优化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力推进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法官司法服务意识和能力,自觉为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优化其参与诉讼方式。加强法官业务素能培训,强化法官庭审质量意识,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节奏把控能力,推进庭审高质高效进行,减少不当延长庭审时间现象。加强司法辅助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法官助理、书记员辅助司法审判能力水平,助力法官将更多时间精力集中在案件审理中来。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十一、第497号提案的答复 安阳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大力推进破产(预)重整助推困境企业有效脱困”的提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悉后高度重视,李杨院长专门批示安排,经工作专班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破产(预)重整工作情况 破产(预)重整是一项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生产经营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机制,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司法途径。近年来,安阳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挽救困境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对破产重整案件的办理,通过(预)重整程序,盘活企业资产,帮助困境企业脱困再生,助推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重整案件9起,化解债务31.62亿元,盘活资产24.67亿元,安置职工1045名,释放土地及房屋等95.47万平方米,取得积极成效。林州某公司“破产不停产”、清算转重整、稳企业、稳就业案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人民日报》专题进行报道。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坚持精准识别,善用重整助新生。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案件前,积极做好企业重整价值的识别工作。除对破产重整原因进行审查外,对重整价值、重整可能性进行重点审查。通过以下方面考量企业重整价值:1.企业行业前景,包括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是否属于新兴产业、科技产业,是否属于国家鼓励、扶持类产业等;2.企业行业地位,包括市场认可度、产能先进性及是否具备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等;3.企业经营情况,包括经营模式的成熟程度、经营团队的稳定性、经营管理的运行情况和上下游业务协助关系等;4.企业资质价值,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生产工艺、专有技术、商标、专利权,是否拥有特殊市场准入限制而产生的特殊行业营业牌照、特殊的经营许可营业牌照、特殊的经营许可等;5.企业品牌价值,包括营销网络、营销体系、客户资源、客户关系、品牌效应及其商誉等;6.企业公共价值,包括债务人对国计民生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影响等。通过企业重整价值的精准识别,保证后期重整案件审理效果。 二是坚持精准研判,建章立制促规范。2020年以来安阳中院先后出台《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关于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机制操作指引(试行)》《关于审理预重整案件的操作指引》等文件,就破产重整案件的申请审查、重整期间、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执行和监督等多个操作层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为法官及管理人办理案件提供操作指引。同时,在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细化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流程。通过建立机制、流程规范,满足困境企业转危脱困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丰富运用破产重整拯救困境企业的司法供给。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府院联动强保障。破产案件的办理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税收优惠、工商变更等诸多事项,需要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尤其是企业重整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给予政策扶持、贷款优惠、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才能更好地吸引企业投资,确保重整程序顺利推进。为保证重整效果,在安阳中院的积极推动下,2020年12月31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安阳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建立市级层面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为危困企业破产重整提供制度保障。在市府院联动的整体框架下,安阳中院持续加大联动力度,与安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关于为破产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为提供企业重整的融资服务、信用修复、财产调查协作等作出制度设计;与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破产企业税收优惠、简易税务核销等事项进一步完善,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形成常态化联动模式,推动破产案件稳妥、高效审结。 四是坚持精准处置,多措并举求实效。按照“一企一策”思路,探索运用“出售式重整”“实质合并重整”等创新机制,最大限度平衡困境企业和债权人的权益,提升破产重整的整体效能。通过破产重整程序促进企业再生9家,其中河南某公司、林州某公司等破产重整案件,就是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企业具备重整价值后及时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后期通过重整招募投资人为企业注入资金,帮助企业造血生肌,重返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此外,安阳法院始终秉持府院联动、辨证施治拯救危困企业的宗旨,陆续办理汤阴某公司、某某集团、安阳某公司等重整案件,并由政府工作组与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破产管理人,共同推动上述重整案件顺利审结,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帮助企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重返市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破产审判工作的持续推进,安阳法院在助推危困企业重整、深化府院联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府院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破产重整案件的办理与市场经济发展、当地发展规划等存在较大关联,非法院一己之力可以完成,尤其是近年来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房地产行业持续处于下行趋势,各地区都存在问题楼盘、“半拉子”工程,重整过程中出现投资人招募困难、资金无法按时注入等,个别案件出现重整计划执行延迟、未能按时清偿债务等问题,需要政府与法院加大联动共治力度,给予更多的优惠帮扶政策,吸引重整资金的注入,实现危困企业及时脱困,浴火重生。二是破产审判专业化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因机构设置及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审判事务日益繁重、绩效考核等因素影响,基层法院普遍缺乏办理破产案件的专业化队伍,专业化人才的缺失,导致部分破产案件对管理人监督缺失,办理质量差,信访问题频发。三是管理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从2007年的《企业破产法》正式实施到现在,破产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过去的破产业务可能只是简单的资产处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对管理人能力要求并不是很高。但现在的破产业务大量涉及企业管理、招募投资人、协商谈判等较高难度的工作内容,办案经验的缺乏及理论水平的不足导致我市部分管理人不能与时俱进,难以胜任较为复杂的破产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为更好地推进破产企业(预)重整,安阳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联动、法院主导、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持续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实践证明,破产制度实施和案件办理离不开各地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对于一些国企、房地产、涉民生等重点领域相关企业,由政府部门组成工作组或者工作专班,提前介入,主导风险管控和事务协调,建立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常态化工作协调及问题处置机制,推动出台支持企业重整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才能切实解决好重整案件办理中诸如职工安置、信访维稳等堵点、难点及瓶颈问题,从而达到破产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进一步发挥破产(预)重整作用。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兼顾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破产审判工作理念,加大困境企业的帮扶力度,综合运用破产(预)重整,帮助危困企业重生。对于具有挽救可能的困境企业,提前介入,加强识别。破产庭与执行局建立联合审查团队,对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案件,在执行立案初期向当事人送达《移送破产审查权利义务告知书》,向当事人释明执转破制度,对有移送破产审查意愿的案件,提前介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陷入经营危机的原因等,加大对企业是否具有重整价值的识别力度,积极引导有价值、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转入重整程序,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管理人履职指导和监督。加大对管理人进行不定期集中学习培训和个案常态化汇报和指导力度,并将管理人履职情况与管理人报酬、个案评价、年度考核、管理人选任紧密挂钩,督促管理人主动提升破产业务素养和能力。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严格审查,将执行内容具体化、明确化,避免计划空泛,导致后期执行困难。对已经批准重整计划的案件,实行一季度一汇报,在关键节点进行提醒、督促,积极配合重整计划执行,及时向债权人通报重整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重整计划按期完成,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 四是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充分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为助力破解破产审判难题找“病灶”、开“良方”,同时切实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和参与感,让民主监督覆盖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期盼您一如既往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帮助人民司法事业。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把全市法院工作做得更好,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30日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十九巡视组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2024年2月23日,省委第十九巡视组向中院党组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院党组坚定扛起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全面主动认领问题,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扎实推动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视意见反馈后,中院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楼阳生书记、市委袁家健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极其重要、极为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3月25日,中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对照检查、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中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杨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综合协调、文字材料、督导问责、后勤保障4个工作专班,为整改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三是争取指导支持,细化整改方案。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问题、提出的4个方面意见,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送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征求意见建议,五易其稿,形成了包含46项整改任务、137条具体整改措施的工作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繁而有序、蹄疾步稳。 四是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压推进。党组书记、院长是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整改牵头人,建立领导小组双周研究、工作专班每周例会机制,实行一日一督导、一周一提示,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共建立完善21项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8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8人受到组织处理,移交的945个信访案件全部办结,282笔诉讼费92.74万元全部完成清退。巡视反馈的4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2个,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4个;制定137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131项,需要持续推进的6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二、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部分:巡视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政治建设有短板 1.在学用贯通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确保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持续加强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组织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举办1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四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殷墟遗址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守护大殷墟·法官在行动”专题宣讲活动方案,4月份在殷墟遗址博物馆和世纪名城社区开展2次集中宣讲活动。五是召开殷墟遗址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10起典型案例,法治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 2.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表面化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全市法院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制定2024年度政治轮训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安排组织实施。二是举办全市法院2024年政治轮训班,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观看专题片、集中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全员集中轮训。常态开展政治教育,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教授聂喜玲就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安阳以红旗渠精神为引领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的意见》进行专题宣讲;李杨院长以《深刻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始终》为主题,为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在政务内网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推出28期“每日一课”等党纪党规学习内容,组织纪律处分条例知识在线测试,确保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三是持续推进“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创建,推动各党支部根据工作职责设定党建主题,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 3.司法审判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印发《院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工作办法》《信访案件评查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的指导意见》《信访工作十条意见》等相关文件,全面落实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二是推动案结事了,出台《关于加强“全面、全程、全员”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及精品案例评选办法》,做好“调解能手”评选工作,全力推进诉讼调解工作开展。三是加强日常督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的指导意见》,强化流程节点监管,突出重点案件监管,抓实裁判规则监管,加大申诉再审化解工作力度,压实庭长参与申诉再审化解工作责任,每月通报全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审判运行态势和质效情况,分析质效指标短板问题,对申诉申请再审率高的部门和员额法官移交督察部门约谈提醒。四是压实监管责任,对2023年标注“四类案件”较少的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部门进行约谈,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对基层法院设置“四类案件”监管比例目标,定期通报各基层法院监管比例,对比例较低的通报批评并通知到其院领导。对中院业务部门加强督促,根据专业法官会议以及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清单,主动进行手动标注,确保案件应标尽标。五是扩大监管范围,两级法院审判管理系统设置系统自动监管条件,进一步扩大“四类案件”监管范围。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排查出“四类案件”标注比例较低的单位,对其单位持续跟踪提醒,督促尽快补齐短板。 4.参与基层治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一法庭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活动。 制定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工作方案和外出学习考察工作方案,5月15日,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苏洪涛带队赴温县法院北冷人民法庭进行观摩学习;5月16日组织开展人民法庭观摩活动,实地观摩林州市法院河顺法庭、姚村法庭、殷都区法院水冶法庭,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6月18日,西南五省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林州市法院姚村法庭,给予高度赞誉。二是出台《关于扎实推行判后答疑切实促进服判息诉的实施意见》,适度扩大答疑案件范围,将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纳入判后答疑案件范围。延伸判后答疑后段工作,推行“判后答疑告知书”,提倡法官同步开展判后答疑及判后告知,加强对判后和解及自动履行的引导。三是严把审批结案关口,两级法院通报设置结案审批专员,明确结案标准,压实审批责任,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判后答疑工作而申请报结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批。四是严肃问责追责,建立通报、约谈、提醒谈话工作监督机制,对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上诉、申诉案件原审判后答疑情况进行质量抽查,对于抽查中发现两家基层法院部分法官存在判后答疑质量不佳的问题,向该两家基层法院发送工作提示函,要求其深入查找原因,进行整改落实。五是增强司法建议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强化跟踪回访,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组织两级法院条线部门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召开全市两级法院研究室工作会议,要求各基层法院明确综合类司法建议选题。两级法院已发出司法建议37份,其中个案类司法建议18份,类案类司法建议4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15份,已反馈30份,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六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心领域,通过关注个案、思考类案发现苗头性问题、系统性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以发出司法建议的方式,促推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5.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召开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及保密警示教育专项会议,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与本院各部门、法官学院结合,制订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通过源头抓案件质量提升,降低负面舆情增量。制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党组8项工作责任、政治部门7项工作责任、干警5项工作责任,一项一项抓落实。二是建立对基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督察制度,开展意识形态网上巡察,针对内外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常抓常管。三是加强“两微一端”、官网等阵地管理,按照“三同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基层法院阵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在中院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政治理论宣传内容,制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稿件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三审三校制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不到位,纪律建设宽松软 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全市法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二是加强与派驻中院纪检监察组会商,依纪依规对中院后勤服务中心司机郭某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某通报批评,扣发一年平时考核绩效。三是坚持边巡边改要求,在省委巡视期间,召开全市法院党纪教育警示会议,通报全市法院系统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四是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意见》,定期从全市法院违纪违法违规案例、上级交办案件、违纪违法举报等各个渠道,分析违纪违法态势,分领域、分专题梳理典型案例,下发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 2.监督责任落实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严肃性,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对照职能职责,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细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对重复信访问题,强化指导,积极参与,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核查问题线索。 3.内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行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监督管理开展工作巡查队伍督查案件评查的实施意见》,在全市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执行工作巡查、执行队伍督查、执行案件评查活动,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执行重复访集中整治的方案》,并梳理制作全市法院执行重复访案件台账,广泛收集执行工作线索,对全市法院两个“中心”实体化运行情况、节点预警管控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截止目前未发现执行条线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建立完善财物管理内控制度。党费、工会费收缴管理工作已整改到位,出纳、会计岗位分别有不同人员担任,不相容岗位已分离,已利用银行小程序实现网上缴费,钱款直接交入对公账户,出纳不再流转现金,实现日清月结。 (三)治理顽瘴痼疾成效不明显,作风建设不扎实 1.顽瘴痼疾有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4月3日向全市法院下发通知,集中治理立案顽瘴痼疾、规范立案诉讼服务。依法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明确涉诉前调解、府院联动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时限、立案程序等,在推动高效、便捷、实质化解争议的同时,依法保障诉讼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立案业务的培训指导,提升窗口人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做到快速办、不拖延。每周开展一次立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全省法院立案诉讼服务条线学习资料汇编》《河南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等,不断提升立案窗口人员能力素养。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离职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建立离任人员谈话机制,并对今年办理退休人员组织离任谈话,签订离任承诺书。完善离任人员信息台账,定期检查、补充、完善全国法院人事管理信息,将全部离任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法院人事管理信息“风险甄别模块”。 2.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坚持“质量效果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取消结案率考核指标,加大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等指标考核权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的指导意见》,狠抓提质增效;对全市法院生效裁判被发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情况统计清单,促进生效案件质量有效提升。二是建立执行工作运行态势监测机制,日通报、周调度、月会商,加大对执行工作重点指标、重点类型案件、重点法院、重要节点的分析研判,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每月初印发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和质效情况专项通报,督促基层法院均衡结案,提升执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23起违规终本终结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类施策,整改问责,对15人通报批评,责令7人深刻检讨,并在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开展警示教育。 3.优化营商环境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精准服务企业护航强市建设二十条措施》,召开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座谈会和“专精特新”企业权益保护座谈会,邀请企业家走进法院,听取企业对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分包企业台账,全市基层法院290名员额法官分包企业969家,定期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已走访企业239家256次,开展法治讲座15次,发放宣传资料252份,为企业办实事38件。三是延伸司法服务链条,跳出“办理”看“治理”,运用司法大数据对多发涉企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会同相关部门、市场主体促规范、防风险。编印发放18种常用合同参考范本,发布“服务企业十大精品案例”。 (四)践行新时代素质强警不到位,组织建设有弱项 1.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并出台《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具体明确,加强集体领导,强化集体决策。二是坚持“财政预算”等财务议题及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重大项目建设,必须经党组会充分研究审议。在研究重大项目建设时,需提交研究论证报告,经集体审议通过后实施。2024年财政预算已经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三是加大3个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频度、力度,成立信息化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小组,定期督查使用管理情况,最大程度发挥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益。 2.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向市委汇报,结合领导班子配备、干部交流等工作,力争3年内使党组班子成员年龄得到优化。二是将全市法院班子名册报市委组织部,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已将全市法院班子成员年龄优化问题列入干部队伍建设范围。三是严格落实《河南省政法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向市委汇报,推动交流轮岗工作。四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专项行动,全面检查规范干警档案材料,完成干部档案全面审核工作。 3.“三超两乱”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党组会对“院长助理”表述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均已撤销“院长助理”职务,并删除任命通知、文件以及有关宣传报道。二是对相关通讯录、宣传报道等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整改,组织两级法院政治部门对全市法院领导职务设置、称谓等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进行整改。三是对基层法院聘用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每月集中报送聘用制人员管理台账,确保只减不增,同时,对全市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况进行摸排,已清理14人,进一步规范清理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4.聘用人员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规定(试行)》。二是建立统一工资待遇核定制度,根据岗位职责情况,分别核定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切实解决同工不同酬、管理混乱的问题。针对中院79名书记员工资进行测算,初步制定了三级九等工资实施办法。三是制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工作提出要求,正在按照省法院部署推进规范清理工作。 (五)履行主体责任缺位,推进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1.整改主体责任抓得不牢 整体情况:一是坚定扛稳推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5项任务、审计整改不到位5项任务,结合本次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意见一体整改,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意见整改到位,见底清零。二是党组专题听取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予以约谈提醒。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院领导班子整改落实责任制,对牵头整改落实的工作定期研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四是针对反复易发问题,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法院系统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 第二部分:整改意见的整改 (一)强化政治建设,切实加强政治引领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我为强市建设做贡献”大讨论,重点开展“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大讨论”“服务强市建设·普法我先行”“强化司法保障·服务拼经济”“服务企业我最行”“守护大殷墟·法官在行动”“我为强市建设做贡献”主题征文、“践行红旗渠精神·为强市建设做贡献”主题演讲比赛等7项主题活动,引导全体干警树牢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提高“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行动自觉。二是深化支部建设与司法业务工作融合,印发《全市法院党建和业务融合办法》,召开全市法院党建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抓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三是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对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各员额法官的业绩考核,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纪律建设,压实管党治警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督察室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责任。已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全市法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根据工作实际,动态监督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督促指导机关纪委、审管办、督察室等部门强化纪律建设自查。三是建立整改落实督办制度,针对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进行整改。各部门每周五上报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对落实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部门加强督促。二是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从严监督检查,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切实维护巡视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努力促进法院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三)强化作风建设,巩固好教育整顿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格局,聚焦“三零”创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信访实质化解、重大事故防范、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等工作,切实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司法为民理念、“如我在诉”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畅通投诉渠道,狠抓执行落实,下大气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退费不及时等问题;深入排查易发多发部门、环节、岗位共性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持续整治司法作风不优、违规干预司法等顽瘴痼疾。三是常态化督促业务部门抓好整改落实,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文书质量,落实判后答疑,优化司法作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建立督察月报制度,对“三个规定”填报、审务督察、信访工作、执行工作等存在的顽瘴痼疾进行通报,作为年度考核扣分依据。向全市法院下发应退未退诉讼费专项整治通知,着力开展集中整治。 (四)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干事创业本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按照职数、级别配备干部,坚持岗位、职数、过程、结果公开透明,用制度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三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干部任职交流和轮岗,并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进行干部岗位调整,持续强化干部队伍活力。已完成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中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些问题的整改还是阶段性的,个别反馈事项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还需要巩固拓展、久久为功。下一步,中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迈上新台阶。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深化后续整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在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定期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着力完善制度,促进长效常治。以省委巡视发现问题为切入点,深刻查摆问题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问题根源,汲取深刻教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一手立规矩、定制度。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持续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加快修订完善;对在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中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完善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作风转变。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中心大局工作、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党建队建工作等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强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2-3163421;邮政信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521房间,邮编455000;电子信箱ayzyjcs@126.com。 中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8月5日
·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按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力,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应当在常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选任名额 安阳市今年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1147名,其中 滑县195名、林州市160名、内黄县127名、汤阴县103名、安阳县172名、文峰区130名、北关区100名、殷都区78名、龙安区82名。通过随机抽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比例≥80%,个人申请和组织报名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比例不得超过20%。 三、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6.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关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具体实施。 五、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1.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经常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截止时间以各县(市、区)司法局公告日期为准。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所在地县(市、区)司法局进行推荐,具体截止时间以各县(市、区)司法局公告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及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当地县(市、区)司法局领取;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经受理机关现场审核后返还。 安阳市司法局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阳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法安古都,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2023年我市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市各级各部门踔厉奋发、加压推进,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施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动“四张清单”实施,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时限,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让更多的法治成果惠及广大市民朋友。一片甲骨惊天下,三千年前是帝都。广大市民朋友们,安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历程的参与者、见证者和受益者。大家要携起手来,共同关心、参与、宣传、支持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全力营造“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我满意”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如需法律帮助,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安阳市创建全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安阳市提升企业满意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咨询、问题建议、投诉处理机制,拓宽监督治理渠道,我院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线”,接受社会各界咨询或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问题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线 单位: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科室: 金融庭(咨询) 督察室(投诉) 日期:2023年5月29 日 联系人 姓 名 职 务 手机号码 专线电话 邮 箱 负责人 刘永刚 副庭长 18537281558 3163215(咨询) ayzyyshj@163.com 联络人 张宁 法官助理 18537285516 负责人 王慧 督查室处长 13849287855 3163421(投诉) ayzyyshj@163.com 联络人 王梦娴 书记员 18211633733
站内检索
 
· 省法院在安阳中院召开征求人大
· 以“创”赋能 以“优”提质
· 数据“画像” 靶向“破题”
· 以公正献礼·护法治荣光
· 安阳中院召开“司法护航大气污
· 共聚一堂“靶向充电”
· 共筑金融安全防线 协同推进风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
· 领悟思想伟力 强基固本铸魂
· “法”润兵心,这一站,部队官
法院要闻 更多>> 
院长论坛 更多>> 
基层动态 更多>> 
改革创新 更多>> 
代表之窗 更多>> 
法官风采 更多>> 
案例评析 更多>> 
法院文化 更多>> 
调研成果 更多>> 
审判研讨 更多>> 
司法公开
审判流程公开
裁判文书网
审判直播网
诉讼资产查询
执行信息查询
院长信箱
X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50499121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