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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保全、调解”新模式 矛盾解纷一招化解

发布时间:2022-10-21 17:00:52


    2022年8月初,内黄县某街道上,马某驾驶四轮电动汽车与张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马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张某向内黄县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马某收到裁定后才得知自己的车辆被扣押了,立即前来咨询。交谈中,承办法官孙俊卿发现马某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无异议,但对其他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孙俊卿当即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马某可以申请反担保。经分析,该案双方损失都不大,但双方情绪激动、赌气成分居多。孙俊卿建议马某先进行反担保,转而做起了张某的工作。之后,孙俊卿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对张某和马某分别深入交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双方不能意气用事,要从事实出发,办事要合情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均对孙俊卿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满意,最终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张某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退回了双方各自缴纳的担保金。

    内黄县法院采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新模式,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

责任编辑:郭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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