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发挥“执行110”处警机制优势,火速出击、跨域办案、协同执行,当场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欠款债务案件。
“赵法官,我终于找到徐某某了,他在鲁山县,你能不能来把他拘留了?”11月4日上午8时30分,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赵振旗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郭某某急促打来的电话。赵振旗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并随即将这一情况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分管领导立即安排部署,协同执行。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18日,徐某某陆续向郭某某借款42600元,后经郭某某多次索要,徐某某在2024年4月15日返还郭某某1500元,剩余41100元未付。郭某某依据龙安区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次日,赵振旗和另外两名干警,火速驱车赶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开展执行。执行干警一路疾驰,驱车4个多小时,到达鲁山县后,第一时间与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鲁山县法院执行局积极协助配合,与龙安区法院干警一同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到达目的地后,现场并未见到被执行人徐某某,只有其近段使用的车辆。经进一步观察,发现车上留有移车联系方式。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鲁山县法院的干警用当地手机号拨通车上所留的移车号码,以车挡路需要挪车为由让其出来挪车。当确认来挪车的车主就是被执行人徐某某后,执行干警们迅速从隐蔽处出来,将徐某某拦住。现场,再次向徐某某告知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严重后果,并敦促其尽快执行。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被执行人徐某某瞬间似幡然醒悟,明白司法权威不容挑战,当场通过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4万余元的执行款全部支付,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你们真的辛苦了,谢谢你们!”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喜笑颜开,不断对执行干警表达感谢。执行不惧路途远,万水千山只等闲。龙安区法院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一如既往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闻风而动,严厉打击各种逃避执行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