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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释法说理将案调 子女利益最重要

发布时间:2022-10-21 16:56:35


    10月17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东庄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充分考虑了双方当事人意愿和子女的健康成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被告于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于当年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结婚典礼仪式,2016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现由双方共同抚养。2022年3月,作为本案被告杨某曾向内黄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和好,今年10月,原告刘某起诉要求离婚。

    当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应诉,东庄法庭工作人员组织了庭前调解,劝和无果,原、被告均明确表示要求离婚并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对于产生分歧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问题,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从子女的成长教育、生活保障角度出发,希望双方均作出一定的让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达成协议。

    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内黄县法院法官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为孩子的成长长远考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家庭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郭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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