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调研成果

2021年1-8月安阳两级法院民事案件发生率及分布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6:24:29


    2021年1-8月,安阳两级法院新收民事案件45017件,占审判类案件总量的84.51%,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长10.33%,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1.07%。其中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8555件,较2020年同期34211件上升12.70%,较2019年同期38869件下降0.81%。市中级法院共受理二审民事案件4009件,较2020年同期4243件下降5.51%,较2019年同期4519件下降11.29%。

一、民事案件收案情况

(一)民事案件收案态势分析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同比略有下降,故除个别指标外,2021年1-8月受理民事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不同程度呈上升趋势。2021年1-8月,除二审案件同比下降5.51%外,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5017件,同比增长10.33%,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8555件,同比增长12.70%,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586件,同比增长67.43%,辖区9家基层法院中,8家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2020年相比呈上升态势,仅1家法院呈下降态势。

2019年同期相比,2021年1-8月全市法院各类民事案件收案数量略有增长,增幅1.07%,与2019年同期基本持平,受理民事一、二审案件呈“一升一降”趋势。其中,受理民事一审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0.81%,辖区9家基层法院中,7家法院呈下降态势,2家法院呈上升态势。市中级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586件,其中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新收553件,占比达94.37%,与2019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增幅80.31%。市中级法院受理民事二审案件数量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11.29%,而基层法院同期一审案件总量未有明显下降,反映出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提高,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满意度有所提升。

(二)民事案件主要类型

从收案数量来看,合同、准合同纠纷案件收案数量最多, 2021年1-8月收案29187件,占民事一审新收案件总量的66.1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16%,其次是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和侵权责任纠纷,分别占比12.62%、8.95%,传统民事案件仍然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人格权纠纷等新类型纠纷案件所占比重虽相对较低,但收案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其中,自2019年以来,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由92件、280件增至553件,分别增长502.17%、97.86%,该类案件的增长反映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由1057件、1337件增至1509件,分别增长42.76%、12.86%,增幅明显。此外,人格权纠纷案件等收案数量也呈增长趋势。

从案件增幅来看,2021年1-8月,安阳两级法院民事案件发生率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除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外,合同、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7类民事案件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均不同程度增长。其中,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增幅较大,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97.86%、12.86%、10.23%。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在其他类型案件增长的情况下,收案数量继续保持下降趋势,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在诉调对接、分调裁审衔接工作方面卓有成效,劳资矛盾得以多渠道化解。

表一:2021年1-8月主要民事案件案由及其增长情况

序号

案由

2021年 1-8月新收

2020年1-8月新收

2020年1-8月增幅

2019年1-8月新收

2019年1-8月增幅

1

物权纠纷

1047

974

7.49%

1147

-8.72%

2

合同、准合同纠纷

29187

26985

8.16%

29646

-1.55%

3

人格权纠纷

898

891

0.79%

789

13.81%

4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1509

1337

12.86%

1057

42.76%

5

侵权责任纠纷

3949

3621

9.06%

4380

-9.84%

6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554

280

97.86%

92

502.17%

7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5569

5052

10.23%

4987

11.67%

8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1081

1123

-3.74%

1896

-42.99%

9

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348

488

-28.69%

527

-33.97%

总计

44142

40751

8.32%

44521

-0.85%

(三)民事案件地区分布情况

2021年1-8月,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共新收民事一审案件37969件,其中,滑县法院、林州市法院、文峰区法院、安阳县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较多,分别为7500件、7170件、4840件、4592件,分别占基层法院新收案件总量的19.75%、18.88%和12.09%。各基层法院中,除北关区法院收案量较去年同期减少8.85%外,其他法院均较去年同期不同程度增加,其中龙安区法院、内黄县法院、文峰区法院增幅较大,分别为35.3%、30.86%、20.55%。相较于2019年,除林州市法院、文峰区法院,其他七个基层法院新收案件数均呈下降态势。

按安阳市总人口547.76万计算,2021年1-8月全市民事一审案件万人成讼率为70.38,安阳县法院、汤阴县法院、滑县法院、内黄县法院、北关区法院5家基层法院万人成诉率低于平均水平70.38,分别为45.71,54.91,64.15,67.17,70.13,文峰区法院、龙安区法院、林州市法院、殷都区法院4家基层法院万人成诉率高于平均水平70.38,分别为108.59,71.23,87.9,92.61,反映出安阳市各辖区社会治理效果及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率参差不齐。




表二:2021年1-8月各基层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量及增幅、万人成诉率

序号

法院

2021年1-8月新收

占比

万人成诉率(案件数/万人)

2020年1-8月新收

2020年1-8月增幅

2019年1-8月新收

2019年1-8月增幅

1

林州市法院

7170

18.88%

87.9

6663

7.61%

4911

46%

2

滑县法院

7500

19.75%

64.15

6929

8.24%

9205

-18.52%

3

内黄县法院

4499

11.85%

67.17

3438

30.86%

5179

-13.13%

4

汤阴县法院

2499

6.58%

54.91

2225

12.31%

2718

-8.06%

5

阳县法院

4592

12.09%

45.71

4146

10.76%

5171

-11.2%

6

文峰区法院

4840

12.75%

108.59

4015

20.55%

3660

32.24%

7

北关区法院

2287

6.02%

70.13

2509

-8.85%

2583

-11.46%

8

殷都区法院

2658

7.00%

92.61

2517

5.6%

2703

-1.66%

9

龙安区法院

1924

5.07%

71.23

1422

35.3%

2414

-20.3%


二、民事案件发生率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分析

(一)民事案件基数大,诉源治理效果不够明显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大量民事案件涌入法院,除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民事案件收案数量仍呈上升趋势,合同、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和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数量近几年始终保持较快增速和较大体量,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部分县区万人成诉率较高,如文峰区法院辖区高达108.59,表明诉源治理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

(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借款类合同纠纷案件增多

疫情影响下,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困境,企业借款合同纠纷增多,该部分企业创业启动资金主要依靠银行借贷,因其承受风险能力本身较差,加上疫情影响,导致出现了产品积压、资金回笼困难等问题,不能按时偿债,借款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地方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方面存在漏洞,风险管控不足,贷前审查不严,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贷能力的审查流于形式;贷后监管不力,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缺乏监督,致使贷款不能如期收回。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虽有所回落,但仍保持较大基数。部分借款人超出自身还贷能力进行借贷,出借人缺乏风险防控意识,未对借款人进行有效甄别,因此产生诉讼。

(三)产权保护意识增强,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激增

2021年1-8月,安阳两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554件,相比于2020年增长97.86%,相比于2019年增长502.17%。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增多,因销售侵权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批量激增,大企业状告小卖主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个体工商户和商场、超市中的柜台经营者因侵犯品牌商知识产权被起诉至法院,这一方面反映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市场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力度有待加强。此外,知识产权侵权类案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侵权案件也占有较大比例。

三、综合治理建议

(一)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在党委领导下,有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形成参与诉源治理的合力,促进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纠纷源头防控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官”制度落实,积极参与“平安村(社区)”、“无讼村(社区)”创建,推动“万人成讼率”等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平安建设考核体系。通过履行司法建议职能、编发审判白皮书、强化对大数据的分析研判,促进有关部门科学决策、规范行为、消除隐患、改进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提前防控和化解重大矛盾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纠纷的发生,促使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二)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筑多元化、立体式纠纷化解体系,广泛调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等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积极参与到纠纷化解中,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分流、多元化解,从而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避免已经出现的纠纷最终形成诉讼而增加当事人诉累。精准对接人民调解组织,着力加大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建筑工程、道路交通、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行业性纠纷的业务指导,通过类案司法建议、联席会议、指导制定文明规约等方式,减少相关纠纷发生。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完善司法确认程序,通过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相对简单的道交、借贷、物业合同等多发纠纷优先适用速裁方式,推广适用格式化、集约化审判和令状式、要素式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推广运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方便群众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便于人民群众高效解决纠纷。进一步加强文书裁判说理,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司法裁判培育和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和司法权威。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宣传,坚持和完善公开审判和巡回审判,努力让辖区群众更加方便旁听案件审理,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民法典,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在各种民事活动中遵守民法典的意识和依靠民法典解决问题的能力。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民一庭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67653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