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郑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黄保卫受贿、贪污一案。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黄保卫利用其担任三门峡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共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洛阳市高新申泰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更申等16人在工程承揽、人事安排、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要、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57.9318万元。利用其担任三门峡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州市公安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共计14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保卫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辨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黄保卫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