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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邻居因借钱成仇 法官化解十年怨恨

  发布时间:2020-01-10 09:10:50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东姚镇两户村民郝某与张某本是同一条街上相距不到200米的好邻居,之前两家团结和睦,友爱互助。十多年前因为1万元借款,两家结下仇怨,十年来两家人未再说过一句话。

    据了解,十多年前,被告张某的舅舅通过张某从原告郝某处借走了1万元钱,张某替他舅舅写了借条。两年过后,被告张某的舅舅下落不明,原告郝某找张某要钱,但张某认为钱是自己舅舅取走,自己分文未得。两家因为此事,关系出现了隔阂,郝某多次的讨要导致双方关系愈发紧张,矛盾也持续升级,最终两家断绝往来,双方家人在街上见面都互不搭理。

    十年之后,原告郝某的年纪越来越大,这件事也成为他的“心头病”,每每想起就觉得气愤异常。去年年底,郝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采桑人民法庭,要求张某偿还借款1万元及利息。

    采桑法庭受理该案后,认为两家邻居已经结怨十年,双方情绪激烈,互不相让,如果法庭简单判决处理有可能让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法庭庭长李哲青和法庭调解员将原被告双方叫到法庭,找准问题根源,反复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想方设法打开双方十多年的心结,并告诉他们为了1万元钱赌气生怨十余年,实在不值。最终,由被告张某的子女偿还了原告本金1万元,原告郝某也主动放弃利息,十年的矛盾一朝化解。

    当天,原被告双双握手言和,并深深感谢采桑法庭为化解两家矛盾所付出的努力。原告郝某也为法庭送上了写有“春风化雨、为民解忧”的锦旗。

责任编辑:郭向兵    

文章出处:林州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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