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会跨省找被执行人,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真是谢谢了!”近日,家住河北省的申请人张某专门致电,对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表示感谢,并对执行干警不辞劳苦、跨省执行之行为发出由衷赞叹。
原告张某在被告李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时受伤,因该建筑工地在安阳县境内,在赔偿数额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将李某诉至安阳县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如期履行,张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迅速来到李某在安阳县承包的建筑工地,但李某却故意躲避不与执行干警见面。当日,执行干警又驱车来到河北省临漳县李某的老家,以唠家常的形式做李某家属思想工作。随后几天里,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沟通协调,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通过明理释法、政策攻心,再加上其家属的劝解,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日履行了3万元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