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提升书记员业务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司法改革的发展需要,4月12日下午,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书记员法律知识考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书记员的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书记员只有熟练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才能更好地辅助审判执行工作。此次考试,龙安区法院紧密结合书记员日常工作和审判执行实践,区分基础书记员知识和法官助理知识两套试卷供书记员自行选择,内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方面法律知识,意在通过考试检验书记员日常工作熟练程度和前期学习培训效果,逐步提高书记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
通过考试这种形式,进一步激励了广大书记员的学习热情,促进他们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实现新提升,成为法官的得力参谋助手。应试书记员纷纷表示,此次考试让他们找到了不足,明确了方向。今后将以此为契机,练好基本功,刻苦学习,踏实工作,为实现龙安区法院新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