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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十九巡视组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2024年2月23日,省委第十九巡视组向中院党组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院党组坚定扛起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全面主动认领问题,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扎实推动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巡视意见反馈后,中院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楼阳生书记、市委袁家健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极其重要、极为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3月25日,中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对照检查、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中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杨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综合协调、文字材料、督导问责、后勤保障4个工作专班,为整改落实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三是争取指导支持,细化整改方案。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问题、提出的4个方面意见,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送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征求意见建议,五易其稿,形成了包含46项整改任务、137条具体整改措施的工作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繁而有序、蹄疾步稳。 四是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压推进。党组书记、院长是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整改牵头人,建立领导小组双周研究、工作专班每周例会机制,实行一日一督导、一周一提示,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共建立完善21项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8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8人受到组织处理,移交的945个信访案件全部办结,282笔诉讼费92.74万元全部完成清退。巡视反馈的4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2个,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4个;制定137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131项,需要持续推进的6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二、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部分:巡视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政治建设有短板 1.在学用贯通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确保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二是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持续加强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组织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举办1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四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殷墟遗址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守护大殷墟·法官在行动”专题宣讲活动方案,4月份在殷墟遗址博物馆和世纪名城社区开展2次集中宣讲活动。五是召开殷墟遗址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10起典型案例,法治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 2.推进政治机关建设表面化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全市法院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制定2024年度政治轮训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安排组织实施。二是举办全市法院2024年政治轮训班,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观看专题片、集中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全员集中轮训。常态开展政治教育,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教授聂喜玲就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安阳以红旗渠精神为引领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的意见》进行专题宣讲;李杨院长以《深刻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法院工作始终》为主题,为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讲授专题党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在政务内网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推出28期“每日一课”等党纪党规学习内容,组织纪律处分条例知识在线测试,确保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三是持续推进“一支部一品牌一特色”创建,推动各党支部根据工作职责设定党建主题,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 3.司法审判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印发《院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工作办法》《信访案件评查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的指导意见》《信访工作十条意见》等相关文件,全面落实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二是推动案结事了,出台《关于加强“全面、全程、全员”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及精品案例评选办法》,做好“调解能手”评选工作,全力推进诉讼调解工作开展。三是加强日常督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的指导意见》,强化流程节点监管,突出重点案件监管,抓实裁判规则监管,加大申诉再审化解工作力度,压实庭长参与申诉再审化解工作责任,每月通报全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审判运行态势和质效情况,分析质效指标短板问题,对申诉申请再审率高的部门和员额法官移交督察部门约谈提醒。四是压实监管责任,对2023年标注“四类案件”较少的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部门进行约谈,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对基层法院设置“四类案件”监管比例目标,定期通报各基层法院监管比例,对比例较低的通报批评并通知到其院领导。对中院业务部门加强督促,根据专业法官会议以及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清单,主动进行手动标注,确保案件应标尽标。五是扩大监管范围,两级法院审判管理系统设置系统自动监管条件,进一步扩大“四类案件”监管范围。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排查出“四类案件”标注比例较低的单位,对其单位持续跟踪提醒,督促尽快补齐短板。 4.参与基层治理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一法庭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活动。 制定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工作方案和外出学习考察工作方案,5月15日,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苏洪涛带队赴温县法院北冷人民法庭进行观摩学习;5月16日组织开展人民法庭观摩活动,实地观摩林州市法院河顺法庭、姚村法庭、殷都区法院水冶法庭,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6月18日,西南五省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林州市法院姚村法庭,给予高度赞誉。二是出台《关于扎实推行判后答疑切实促进服判息诉的实施意见》,适度扩大答疑案件范围,将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纳入判后答疑案件范围。延伸判后答疑后段工作,推行“判后答疑告知书”,提倡法官同步开展判后答疑及判后告知,加强对判后和解及自动履行的引导。三是严把审批结案关口,两级法院通报设置结案审批专员,明确结案标准,压实审批责任,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判后答疑工作而申请报结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批。四是严肃问责追责,建立通报、约谈、提醒谈话工作监督机制,对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上诉、申诉案件原审判后答疑情况进行质量抽查,对于抽查中发现两家基层法院部分法官存在判后答疑质量不佳的问题,向该两家基层法院发送工作提示函,要求其深入查找原因,进行整改落实。五是增强司法建议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强化跟踪回访,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组织两级法院条线部门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召开全市两级法院研究室工作会议,要求各基层法院明确综合类司法建议选题。两级法院已发出司法建议37份,其中个案类司法建议18份,类案类司法建议4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15份,已反馈30份,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六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心领域,通过关注个案、思考类案发现苗头性问题、系统性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以发出司法建议的方式,促推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5.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召开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及保密警示教育专项会议,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与本院各部门、法官学院结合,制订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通过源头抓案件质量提升,降低负面舆情增量。制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党组8项工作责任、政治部门7项工作责任、干警5项工作责任,一项一项抓落实。二是建立对基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督察制度,开展意识形态网上巡察,针对内外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常抓常管。三是加强“两微一端”、官网等阵地管理,按照“三同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基层法院阵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在中院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政治理论宣传内容,制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稿件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三审三校制度。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不到位,纪律建设宽松软 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全市法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二是加强与派驻中院纪检监察组会商,依纪依规对中院后勤服务中心司机郭某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某通报批评,扣发一年平时考核绩效。三是坚持边巡边改要求,在省委巡视期间,召开全市法院党纪教育警示会议,通报全市法院系统8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四是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意见》,定期从全市法院违纪违法违规案例、上级交办案件、违纪违法举报等各个渠道,分析违纪违法态势,分领域、分专题梳理典型案例,下发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 2.监督责任落实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严肃性,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对照职能职责,增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细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对重复信访问题,强化指导,积极参与,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核查问题线索。 3.内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行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监督管理开展工作巡查队伍督查案件评查的实施意见》,在全市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执行工作巡查、执行队伍督查、执行案件评查活动,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印发《关于开展执行重复访集中整治的方案》,并梳理制作全市法院执行重复访案件台账,广泛收集执行工作线索,对全市法院两个“中心”实体化运行情况、节点预警管控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截止目前未发现执行条线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建立完善财物管理内控制度。党费、工会费收缴管理工作已整改到位,出纳、会计岗位分别有不同人员担任,不相容岗位已分离,已利用银行小程序实现网上缴费,钱款直接交入对公账户,出纳不再流转现金,实现日清月结。 (三)治理顽瘴痼疾成效不明显,作风建设不扎实 1.顽瘴痼疾有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4月3日向全市法院下发通知,集中治理立案顽瘴痼疾、规范立案诉讼服务。依法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明确涉诉前调解、府院联动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时限、立案程序等,在推动高效、便捷、实质化解争议的同时,依法保障诉讼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立案业务的培训指导,提升窗口人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做到快速办、不拖延。每周开展一次立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全省法院立案诉讼服务条线学习资料汇编》《河南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等,不断提升立案窗口人员能力素养。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离职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建立离任人员谈话机制,并对今年办理退休人员组织离任谈话,签订离任承诺书。完善离任人员信息台账,定期检查、补充、完善全国法院人事管理信息,将全部离任人员信息录入全国法院人事管理信息“风险甄别模块”。 2.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坚持“质量效果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取消结案率考核指标,加大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等指标考核权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案件质量的指导意见》,狠抓提质增效;对全市法院生效裁判被发改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情况统计清单,促进生效案件质量有效提升。二是建立执行工作运行态势监测机制,日通报、周调度、月会商,加大对执行工作重点指标、重点类型案件、重点法院、重要节点的分析研判,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每月初印发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和质效情况专项通报,督促基层法院均衡结案,提升执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23起违规终本终结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类施策,整改问责,对15人通报批评,责令7人深刻检讨,并在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开展警示教育。 3.优化营商环境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精准服务企业护航强市建设二十条措施》,召开征求企业意见建议座谈会和“专精特新”企业权益保护座谈会,邀请企业家走进法院,听取企业对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分包企业台账,全市基层法院290名员额法官分包企业969家,定期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已走访企业239家256次,开展法治讲座15次,发放宣传资料252份,为企业办实事38件。三是延伸司法服务链条,跳出“办理”看“治理”,运用司法大数据对多发涉企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会同相关部门、市场主体促规范、防风险。编印发放18种常用合同参考范本,发布“服务企业十大精品案例”。 (四)践行新时代素质强警不到位,组织建设有弱项 1.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并出台《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具体明确,加强集体领导,强化集体决策。二是坚持“财政预算”等财务议题及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重大项目建设,必须经党组会充分研究审议。在研究重大项目建设时,需提交研究论证报告,经集体审议通过后实施。2024年财政预算已经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三是加大3个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频度、力度,成立信息化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小组,定期督查使用管理情况,最大程度发挥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益。 2.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向市委汇报,结合领导班子配备、干部交流等工作,力争3年内使党组班子成员年龄得到优化。二是将全市法院班子名册报市委组织部,争取市委组织部支持,已将全市法院班子成员年龄优化问题列入干部队伍建设范围。三是严格落实《河南省政法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向市委汇报,推动交流轮岗工作。四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专项行动,全面检查规范干警档案材料,完成干部档案全面审核工作。 3.“三超两乱”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党组会对“院长助理”表述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均已撤销“院长助理”职务,并删除任命通知、文件以及有关宣传报道。二是对相关通讯录、宣传报道等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整改,组织两级法院政治部门对全市法院领导职务设置、称谓等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进行整改。三是对基层法院聘用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每月集中报送聘用制人员管理台账,确保只减不增,同时,对全市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况进行摸排,已清理14人,进一步规范清理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4.聘用人员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规定(试行)》。二是建立统一工资待遇核定制度,根据岗位职责情况,分别核定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切实解决同工不同酬、管理混乱的问题。针对中院79名书记员工资进行测算,初步制定了三级九等工资实施办法。三是制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对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工作提出要求,正在按照省法院部署推进规范清理工作。 (五)履行主体责任缺位,推进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1.整改主体责任抓得不牢 整体情况:一是坚定扛稳推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5项任务、审计整改不到位5项任务,结合本次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意见一体整改,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意见整改到位,见底清零。二是党组专题听取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予以约谈提醒。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院领导班子整改落实责任制,对牵头整改落实的工作定期研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四是针对反复易发问题,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法院系统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 第二部分:整改意见的整改 (一)强化政治建设,切实加强政治引领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我为强市建设做贡献”大讨论,重点开展“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大讨论”“服务强市建设·普法我先行”“强化司法保障·服务拼经济”“服务企业我最行”“守护大殷墟·法官在行动”“我为强市建设做贡献”主题征文、“践行红旗渠精神·为强市建设做贡献”主题演讲比赛等7项主题活动,引导全体干警树牢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认识,提高“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行动自觉。二是深化支部建设与司法业务工作融合,印发《全市法院党建和业务融合办法》,召开全市法院党建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抓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三是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对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各员额法官的业绩考核,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纪律建设,压实管党治警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督察室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责任。已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全市法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根据工作实际,动态监督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督促指导机关纪委、审管办、督察室等部门强化纪律建设自查。三是建立整改落实督办制度,针对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进行整改。各部门每周五上报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对落实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部门加强督促。二是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从严监督检查,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切实维护巡视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努力促进法院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三)强化作风建设,巩固好教育整顿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格局,聚焦“三零”创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信访实质化解、重大事故防范、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等工作,切实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司法为民理念、“如我在诉”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畅通投诉渠道,狠抓执行落实,下大气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退费不及时等问题;深入排查易发多发部门、环节、岗位共性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持续整治司法作风不优、违规干预司法等顽瘴痼疾。三是常态化督促业务部门抓好整改落实,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文书质量,落实判后答疑,优化司法作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建立督察月报制度,对“三个规定”填报、审务督察、信访工作、执行工作等存在的顽瘴痼疾进行通报,作为年度考核扣分依据。向全市法院下发应退未退诉讼费专项整治通知,着力开展集中整治。 (四)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干事创业本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严格按照职数、级别配备干部,坚持岗位、职数、过程、结果公开透明,用制度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三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干部任职交流和轮岗,并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进行干部岗位调整,持续强化干部队伍活力。已完成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中院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些问题的整改还是阶段性的,个别反馈事项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还需要巩固拓展、久久为功。下一步,中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迈上新台阶。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深化后续整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在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定期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着力完善制度,促进长效常治。以省委巡视发现问题为切入点,深刻查摆问题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问题根源,汲取深刻教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一手立规矩、定制度。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持续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加快修订完善;对在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中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完善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作风转变。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中心大局工作、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党建队建工作等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强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2-3163421;邮政信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521房间,邮编455000;电子信箱ayzyjcs@126.com。 中共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8月5日
·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按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力,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应当在常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选任名额 安阳市今年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1147名,其中 滑县195名、林州市160名、内黄县127名、汤阴县103名、安阳县172名、文峰区130名、北关区100名、殷都区78名、龙安区82名。通过随机抽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比例≥80%,个人申请和组织报名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比例不得超过20%。 三、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6.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关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具体实施。 五、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1.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经常居住地县(市、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截止时间以各县(市、区)司法局公告日期为准。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所在地县(市、区)司法局进行推荐,具体截止时间以各县(市、区)司法局公告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及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当地县(市、区)司法局领取;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经受理机关现场审核后返还。 安阳市司法局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阳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法安古都,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2023年我市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市各级各部门踔厉奋发、加压推进,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施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动“四张清单”实施,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时限,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让更多的法治成果惠及广大市民朋友。一片甲骨惊天下,三千年前是帝都。广大市民朋友们,安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历程的参与者、见证者和受益者。大家要携起手来,共同关心、参与、宣传、支持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全力营造“我知晓、我支持、我参与、我满意”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如需法律帮助,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安阳市创建全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安阳市提升企业满意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咨询、问题建议、投诉处理机制,拓宽监督治理渠道,我院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线”,接受社会各界咨询或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问题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线 单位: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科室: 金融庭(咨询) 督察室(投诉) 日期:2023年5月29 日 联系人 姓 名 职 务 手机号码 专线电话 邮 箱 负责人 刘永刚 副庭长 18537281558 3163215(咨询) ayzyyshj@163.com 联络人 张宁 法官助理 18537285516 负责人 王慧 督查室处长 13849287855 3163421(投诉) ayzyyshj@163.com 联络人 王梦娴 书记员 18211633733
· 为切实履行“青少年维权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青少年维权岗”作出如下承诺: 一、办理涉青少年刑事案件,要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制度和要求。坚持双向保护,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权益的同时,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二、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问题的,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官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将线上授课与线下宣传相结合,邀请学生走进法院参与模拟法庭,亲身感受法律权威;录制普法微视频,利用碎片时间无死角、全方位进行普法宣传,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明事理、知敬畏。 四、依法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五、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传播能够单独识别或者可能识别青少年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六、应当加强与团委、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机构的联系,积极促进和完善合作机制,形成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的衔接一致。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负责人:张歆梅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联系人:朱继科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维权热线:0372-3163423 “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监督热线:0372-3163021 邮箱:ayzyshaonianting@163.com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92号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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