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安阳中院召开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4-03-27 09:44:10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顺利开展,3月26日上午,安阳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中院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宣传等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负责“三留守”专项活动的副院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3月24日全省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及《全市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专项活动宣传实施方案》,王韶方副院长简要通报了全市法院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专项活动开展进行了再部署。

    王韶方副院长指出,全省法院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活动进展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扬,但仍然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宣传氛围不浓、案件审理和执行效果不佳等问题。

    就下一步专项活动开展,王韶方副院长强调,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保护好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每个基层法院必须有一把手亲自参与专项活动的专题信息;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中院活动办要加强督导,每半月对全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二要加大案件排查力度。活动办要协调审判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案件排查工作,防止漏报、瞒报,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案件台账。三要改善审判、执行效果。坚持“四快三优先”及“两免”原则,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对经济确实困难的“三留守”人员免交诉讼费和执行费;对排查出的典型案件实行巡回审判和庭审直播,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把调解贯穿审理执行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实现案结事了;在全市法院设立“三留守”人员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对经济困难的涉诉“三留守”人员实施司法救助。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形成立体宣传网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基层法院纷纷表示,要按照省高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真正把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司法关怀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23581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