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安阳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方,中院民商事各审判庭庭长,基层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2014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点》和《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三个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各基层法院就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了汇报,王韶方副院长对当前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2014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再次作出安排部署。
在谈到当前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时,王韶方副院长指出,2014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法院“三年发展目标”的最后一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一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我们转变司法作风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我们加强司法廉洁提出了新高度。三是内外部绩效考核的不断加强为我们提升司法水平提出了新标准。当前,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总体水平低位徘徊,法官队伍司法能力不强,案件质量审判水平不高,管理协调整体合力较弱,这些不利因素严重制约了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也影响了法院、法官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对2014年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王韶方副院长强调,一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改进司法作风。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群众联系,强化群众对司法作风、司法活动的监督,有效杜绝司法不公、不廉现象发生。二要标本兼治,大力抓好民商事审判队伍的司法廉洁问题。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实行廉政约谈制度,对作风纪律涣散或有违纪苗头的干警,及时提醒、警示和教育。三要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按照“提振士气、规范管理、做强质效、改善形象”的工作思路,以工作中的短板、难点和重点为抓手,彻底扭转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推动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一)开展民事审判“三个提升”活动,促使民事案件庭审水平、文书质量、审判质效得到较大提升。(二)扎实开展“三留守”专项活动。关注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用司法的手段保护好“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三)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做好涉军维权、小额诉讼等专项审判工作,推动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要树立平等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工作理念,突出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办理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破产案件管理人及有关单位破产案件办理的业务指导与工作督导。(五)金融审判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的业务协调,通过案件审理向涉案金融机构及其主管单位、金融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规范金融机构业务行为,预防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六)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软硬件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密切与基层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同时,延伸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满足社会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