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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行政庭:践行群众路线 妥处官民纠纷

  发布时间:2014-03-14 19:21:53


    今年以来,安阳中院行政庭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解决“四风”问题为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行政协调化解力度,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在审理案件中,动员行政机关、律师、基层组织等多元力量,化解了多起官民矛盾,赢得了行政机关和老百姓的认同。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也大幅上升,截止3月14日已审结案件13件,协调撤诉案件4件,撤诉率30.8%,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案巧入手,多案皆化解。3月12日,中院行政庭又成功协调一起官民纠纷案件。3月13日,法官张国良收到来自当事人彭某的一条短信:张法官,你放心吧,我们双方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感谢张法官的悉心协调,化解了我们的多年积怨。

    这还要从安阳中院行政庭审理的彭某诉某公安局、韩某治安行政处罚案说起。彭某和韩某是邻居,双方因为彭某在自家门头安放五个小镜子,照着韩某家而发生厮打,双方均构成轻微伤,某公安局接警后作出对双方各拘留10日、罚款700元的治安处罚决定。双方在滑县法院也互为原、被告提起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同时彭某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经一审判决后又上诉至中级法院。

    接到该案后,中院行政庭考虑到此案是由邻里矛盾引起的民事、行政等多起纠纷,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遂决定发挥律师、派出所等多元联动作用,力争“一揽子”实质性化解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行政庭“对症下药”,首先从案件起因即“五个小镜子”入手进行协调,经过几轮协调,讲法说理,彭某在其律师的劝说下,终于答应在韩某给其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9000元后,撤下门头上的五个小镜子,双方均撤回民事起诉,互不追究。同时,彭某对行政诉讼案件,自愿申请撤回上诉。双方当事人3月12日在行政庭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在派出所的见证下于次日履行完毕。多年积怨、多起纠纷均得到了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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