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汤阴法院宜沟法庭法官星期六不休息,冒着可能被传染的奉献,上门为身患肺结核的离婚案被告杜花(女,化名)现场调解,并将原告代立(化名)支付的现金1.5万元当场交到被告手中。在“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个特殊的日子,汤阴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原告代立与被告杜花住一个村,虽非两小无猜,但也相互了解,经媒人撮合,两人于2006年喜结连理。婚后两人本来甜蜜的生活,接连遭受挫折,致使矛盾逐步加深,感情出现裂痕。先是,两人因为未能生育问题不断争吵,相互埋怨。后在老人的建议下,两人收养一个男孩,取名代阳(化名),生活才趋于平静。后来,好景不长,杜花又突然被诊断出患上肺结核,而且病情日益加重,虽经四处治疗,仍不见好转。两人感情也因此越发淡薄,后来发展成争吵、分居,并走上法庭。
3月7日,案件开庭调解,被告因为病情原因,无法正常到庭应诉。但双方均要求养子代阳随自己生活,对方付抚养费,被告还要求原告支付其治病期间娘家垫付的部分费用。双方互不相让,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考虑到被告患病及代阳以后生活等情况,承办法官郑海杰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调解。3月8日,郑法官单独约谈被告,给其从夫妻间的义务,谈到养父母的责任,又谈到代阳以后的成长与生活,帮其权衡利害、释法明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流后,原告思想开始转变,表示愿独力抚养代养,并给予被告1.5万元的生活帮助。看到案情有了转机,郑法官又迅速赶到被告家中,毫不避讳被告所患疾病,和被告面对面交流。法官的热心、真诚使被告深受感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同意了原告的调解意见,并收下法官送来的1.5万元钱。后,被告称陪送的一台空调和一个玉镯还在原告家,希望能够返还。郑法官又当即电话联系原告,在电话里做通了原告的工作,并确定第二天就送来。临走时,被告父亲拉着郑法官的手一直送到村口大路上,连称自从女儿患上这个病,没人愿意和她说一句话,这次法官的热心,让他女儿受到了尊重,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