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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4-01-26 15:13:17


    1月24日,汤阴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新芳作为河南省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代表参加了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举办的2014年军民迎新春茶话会。

    1996年11月15日,汤阴县人民法院秉承“为国防建设做贡献、为军人军属献爱心”的理念,成立了全国首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逐步创立了“司法拥军、巩固国防、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军地共建、共创和谐”的涉军维权模式,被誉为“汤阴经验”,后在全国、全军推广。近年来,汤阴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上级军地领导的关怀、省市法院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不断开拓创新,为维护国防利益、促进部队稳定和社会和谐、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8次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等部门的表彰。

责任编辑:G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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