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河南省内黄县法院楚旺人民法庭开庭审结了8起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所有案件原、被告均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其中1起当庭履行完毕。
原告袁秋旺等8人在2011年随被告张六德去山西太原打工,在打工过程中,原告等八人的工资陆续结算,但下欠部分一直未得到结算,原告在追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受理后,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内黄法院开通绿色诉讼通道,适用简易程序向被告方送达了开庭的相关手续,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了开庭时间。庭前,原、被告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因言差语错,几乎打起架来。庭审中,双方数度发生语言冲突,经主审法官王秀丽多次做工作,双方终于都冷静下来,不再争论谁是谁非,而是想方设法说清问题。面对以前打的欠条,拖欠工资期间给过的工资款,双方均认可,几经周折,8个案件最终当庭得以调解。被告方当庭给付工资款一万元,下余工资款在二个月内付清。农民工尹齐彦拿着二年后才到手的工资款感动的说,谢谢法官、谢谢法院。这次审结的8个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17天,涉案标的达9万元。内黄县法院在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助他们维护最基本的权利,绝不能让农民工兄弟流汗流血再流泪,不让任何一位农民工兄弟的“年关”成为“难关”,真正为农民工兄弟筑起维权的法治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