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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犯毒无悔改 被判徒刑又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3-12-16 19:09:07


    毒品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影响着社会的安定、祸及着家庭的幸福,毒品预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严惩毒犯是我国打击犯罪重中之重。昨日,北关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的案子,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春,李某在安阳市某酒店内与吸毒人员马某交易冰毒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捉获。公安人员当场从李某身上搜出冰毒9.65克、冰毒交易款1000元。在庭审过程中,李某对查获的冰毒及吸食工具事实无异议。另查明,李某在2007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6个月。因此,北关区法院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依法对李某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心语:

    贩毒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没有贩卖就没有吸食,不要对毒品抱有尝试的心理,为了您与家人的幸福安康,请远离毒品,拒绝吸食,为子孙后代营造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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