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租房群体的增多,出现了许多涉及这一群体的问题亟待解决。近日,文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专门以租房群体为盗窃目标的案件。
管军(化名)是一80后男子,老家在山西省平顺县,因犯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9年7月份刑满释放。2012年底从山西来到安阳打工,因打工收入不高且工作比较累,其又动了重操旧业的念头。
在经过一番观察后,管军确定了自己的作案目标:出租房屋。因为租房人大多白天上班,家里很少留人,不易被发现。于是自2013年1月份开始至2013年5月份,官军在安阳市文峰区、北关区开始了自己的疯狂盗窃行动。短短的4个月时间,他先后12次入室盗窃,并且将盗窃物品锁定为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易于携带的物品。截止被抓获时,其盗窃物品估价及现金共计11557.5元。除了追回一部GTI15508三星手机退还失主,剩余赃款全部由其用于生活和上网挥霍。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管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且其释放时间与本次犯罪时间未满五年,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处管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进入冬季是两抢一盗案件的高发期,在家中最好不要存放大额现金,对贵重物品应当妥善保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最好到分管社区进行登记备案,在外出时加强防盗措施,并在案发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以便于案件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