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安阳中院审监庭法官多次协调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2006年3月,双方当事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因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本案进入再审。安阳中院审监庭接到这起案件时,双方争议的标的物——所盖楼房,因打官司已荒废七、八年,楼房周围已经杂草丛生。双方对情绪很大,再审很难处理。审监庭法官积极贯彻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精神,加大调解力度,采取迂回战术,通过电话、面见双方代理律师,经过多次努力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