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滑县法院审结一起小额诉讼案——陈某诉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陈某支付货款5000元及利息。这是滑县法院首例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案件。
滑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诉请被告杨某偿还5000元货款,并提供一份证明条作为证据,且被告杨某认可欠款事实及金额,并对原告陈某提供的证据没有异议,但其陈述没有偿还能力。主审法官在审查核实材料后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标的额不大,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
办案法官介绍,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6天时间,且当庭宣判,按照新的法律程序,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根据法律规定,小额诉讼适用一审终审,不得上诉。如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6个月内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