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高度重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念好“紧箍咒”,力促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得以审结。
一是强化审判管理创新。该院通过会上要求、会后跟踪监督、审限临界点警告等模式进一步强化全院法官的审限意识、效率意识;同时通过审判流程监控,严格审限延长、变更,杜绝“边清边积”的问题,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二是定期通报督办。为了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行每月通报制度,通过公布清理进度促使法官及时结案;对清理任务重,清理案件效果差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未及时清结的要求承办人书面上报未结原因。
三是采取“三定一包”。对清理出的每一例案件均做到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和由督办领导包办。在清理案件过程中,由督办领导逐案分析未结的具体原因,并相应地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因案施策,要求督办领导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从而有效解决疑难案件久审不结的问题。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懈怠未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承办人,一律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承办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审判人员懈怠致使案件久拖未结,造成当事人越级上访或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等严重后果,影响法院形象的,启动问责机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