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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促发展,化解纠纷筑和谐

——汤阴法院一次性成功化解四十七起金融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08 18:38:33


  为保障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汤阴法院能动司法,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金融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今日,该院一次性成功化解四十七起陈年金融案件,为企业盘活资金100万元,赢得当事人好评。

  事情还得从十三年前说起。2000年年底,已经接近年关,汤阴县某镇政府因为财政困难欠发教师的工资一筹莫展。最后,镇政府领导决定由乡镇干部带头,向金融机构贷款,以解决镇政府的燃眉之机。于是乡镇领导动员,让每名干部在金融部门办理了金融贷款手续。贷款金额总计100万元直接划到了镇政府账上。贷款到期后,也都是乡镇领导出面解决利息问题,但是贷款本金迟迟未还。事情一直拖到了2013年,金融机构一纸诉状将涉案的四十七名乡镇干部告到了法院。

  接到诉状后,四十七名乡镇干部炸开了锅。纷纷扬言,我们仅仅办理了贷款手续,没有实际用款,如果法院判决让贷款人还款,就集体到信访部门上访。还有的说,由于该笔贷款未还,本人已经进入金融系统黑名单,影响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原告必须无条件将被告的不良记录删除。在法院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四十七名被告情绪激动,办案人员明显感到了压力。原告也振振有词的说,我们严格按照贷款合同办事,谁和我们签订的贷款合同,谁办的贷款手续我们起诉谁,至于贷款如何使用,是被告的问题。原告要求严格按照贷款手续依法审理。

  四十七个案件,牵涉到四十七名当事人,如果就事论事,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引起新的不稳定因素。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主动与四十七名被告所在镇政府领导联系。由于属于十三年前的欠款,数额巨大,四十七人贷款共计100万元,镇政府认可实际使用了该批贷款,但不同意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又向主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又主动向县相关部门协调,争取支持和理解。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将原来的贷款转款手续提供出来,便于案件的解决。经过多次协商调解,镇政府和金融机构均同意做出了让步,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

  看到时机成熟,民二庭全体法官趁热打铁,又积极指导四十七名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并依法追加镇政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制作调解笔录,认真核对四十七名被告人身份和贷款金额,拟写调解书,在短短的三天内将调解的诉讼材料准备完毕。当原被告分别在调解协议上依次签字时,民二庭办案法官悬着的心才放下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多年来压在心头的一个石头终于可以着地了。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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