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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男子酒后盗窃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3-10-31 14:58:57


  2013年7月份的一天,80后男青年石强(化名)酒后窜入安阳市开发区一居民家中,盗窃钱包一个(内有现金人民币411元)及诺基亚3050型号手机一部、天语小黄蜂手机一部。经鉴定,被盗两部手机价值人民币750元。

  近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法院审理认为石强虽然是初犯,盗窃数额较小,但其入户盗窃,且于酒后临时起意进行盗窃,社会危害性较大,综合考虑后对其予以从重处罚,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 000元。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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