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更新审委会委员法律知识,提高审委会效能,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建立了审判委员会定期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学习方式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委员自学的基础上安排集中学习讨论。另外,还建立了学习签到和考勤通报制度。2013年以来,龙安法院已组织审委会委员集中学习6次,学习了新《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部法律及司法解释,有效提高了审委会委员的业务水平。
图为2013年10月29日下午,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审委会委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司法新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