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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五项措施规范公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3-10-12 15:34:14


  汤阴县法院针对公车使用,提出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全院无一例违规使用公车或公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严把关。重新修订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车使用的报批程序、停放管理、安全文明行车等均作了硬性规定,实行日督查日通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行为。

  二是清底数。实行公车档案化管理,一车一档,专人负责,详细记载每辆公车的品牌、车牌号、车牌类型、发动机号、底盘号、购车金额、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及驾驶员信息等,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勤自查。根据有关公车治理的要求,定期对车辆年检、违章、驾驶员安全教育及超标、超范围配车等开展全面清查,对车辆证件材料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仔细核查,认真做好公车专项治理工作。

  四是重承诺。实行公务用车保管人承诺制度,形成分管院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各公务用车保管人对分管院领导负责的层级责任制,责任到人,有责必究。

  五是强管理。建立健全驾驶员绩效考核机制,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集中学习、专业培训及规范用车教育等,使其强化技能,提高认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自觉维护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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