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林州法院秋季执行集中行动动员会召开。林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骆海青应邀出席会议。林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和执行局、法警局全局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处主任宋建军主持。
会上,主持执行局工作的专职审委会委员石全生宣读了《2013秋季执行集中行动方案》,法警局局长、执一庭、执二庭庭长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之后,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骆海青讲话。他说,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是全市政法系统正风肃纪的一个重要载体,有利于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清理执行积案。他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团结协作,敢于担当,讲究执行艺术,注意自己言行,严格执行纪律,维护法院形象,确保集中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清作了重要讲话。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执行集中行动的自觉性。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是党组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是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全体执行干警要自我加压升温,牢固树立攻克“执行难”的必胜信心,确保集中执行行动取得成效。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执行集中行动高潮。必须要坚决实施好思想发动、舆论轰动、协调联动和强力推动的“四动战略”,采取超常方法执结一批,思想工作和解一批,强制措施突破一批,刑事处罚震慑一批,强力推进集中执行行动有效开展。三、明确重点,分组作战,全力提高执行集中行动效能。要实施重点突破,着力化解执行信访积案,包案到人,确定时限。要加大对拒不申报或经调查发现申报不实的惩处力,强化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力度,保障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执行。要整合执行资源,在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组作战,实现集中行动的指挥、督导、检查的统分结合、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四、强化责任,严格奖惩,确保执行集中行动取得实效。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落实领导责任,执行庭长、法警局长要以身作则,当好榜样,对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执行干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严格按照“三个一律”要求,该免职的免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辞退的辞退,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