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热的天你们还来上门执行,什么也别说了,我们抓紧履行义务,不容易啊!这样的法官我们‘服了’!”8月16日,安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冒着38℃的高温,汗流浃背地来到被执行人安阳某玻璃公司时,公司负责人既惊讶又感动,并当即自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王某与玻璃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玻璃公司赔偿王某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补助金等共计30744元。玻璃公司支付王某部分赔偿款后,剩余款项拒绝履行,为此,王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依法向玻璃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并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玻璃公司总以赔偿数额过高为由拒不履行。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或通过电话与玻璃公司负责人协商此事,但均未果。为能让王某的合法权益及时得以实现,执行法官冒酷暑,连续数天上门寻找玻璃公司负责人。8月16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玻璃公司,公司负责人看到满脸汗珠和汗水浸透衣衫的执行法官时,既惊讶又为其敬业的精神深深感动,执行法官通过分析案件和对法律进行释明后,玻璃公司负责人心服口服,欣然同意并当即履行了判决义务。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全体执行法官全身心地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充分利用节假日、周末、清晨、午后、晚上等时间,走村串户,深入乡村开展执行活动,以他们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当事人,顺利地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