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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法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8-07 15:57:10


  滑县法院为缓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激增的压力,联合交通事故组在立案调解中心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室,力促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调解,取得明显成效,所调案件无一申请强制执行,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诉前调解流程规范。向各保险公司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双方职责、委托调解及调解方法等,实现诉前调解与立案、审判无缝对接。对未能达成调解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立案开庭;对达成调解的案件,依法及时予以司法确认。

  建立诉前定期调解、巡回调解制度。针对一段时间内案件频发的保险公司,督促其定期到法院参与诉前调解,逐案解决争议;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涉案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组开展巡回、现场调解。

  建立定期互动培训制度。派出资深法官参与保险公司拒赔或争议较大案件的调解工作,加强交流沟通,更新保险公司理赔观念;定期对交通事故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安排旁听案件,提高调解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月向各保险公司通报案件调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调解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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