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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四项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

  发布时间:2013-08-05 16:58:59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及时发现并纠正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各业务庭负责人召开了案件评查专题会议,制定出四项制度力求严把案件质量关,打造精品卷宗,提升司法公信力。截止目前,共评查各类案件163件,案件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专业知识、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专职评查员每月抽取15%的已结案件进行评查。每月进行一次评查通报;在评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有明显瑕疵的,及时向案件承办部门的庭长、主管院长反馈意见。

  建立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制度。对已经审结或执结的案件一律纳入评查范围,由各庭室内部和相互之间逐案自评、互评。对上级领导督办、交办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案件,上诉发回改判案件等进行重点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现场点评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案件评查讲评会,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对具有普遍性或典型性的“问题案件”卷宗,以案说法,现场点评,限期整改。

  建立案件评查与绩效考核挂钩制度。将每月案件评查结果纳入部门和法官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并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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