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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官风采

闪耀党性光辉 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3-07-01 19:18:51


  每当我步入法院大门时,注目那庄严高悬的共和国国徽,仰望那迎风飘动的五星红旗,一股神圣感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一丝敬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这种感受来自何方?是法院名头的显赫?还是司法本身的威严?最终我意识到,这些都不是,这神圣、自豪、敬畏与责任,来自于人民法院所承载的是——人民的嘱托,人民的信任,人民的殷切期盼!

  风风雨雨几十年,我们的祖国从一个被外国列强蹂躏的失败者成长为今天这个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命运。作为出生在80年代的这一代人,我无法去真实地感受革命前辈抛头颅洒热血的赤诚,也无法体会解放前后的新旧中国那鲜明的对比。但是我在我们法院就已经感受到了太多太多身边法官感人肺腑的事迹。他们用党性原则对照自己,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矢志不渝地推进司法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清清白白审案、堂堂正正做人。    共产党员,一个崇高的荣誉;法官,一个神圣的职业,当我们同时被赋予这两项无上光荣的称号时,历史要求我们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现实更要求我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詹红荔法官曾经说过:“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短短一句话,跃然而出的是对人民的无限深情,更是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挚诚的心。

  司法为民,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包含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厚重寄托与殷切期望,而承载着这寄托与期望的人民法官,更是把司法为民当成了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在我们法院,在我的身边,就有着这样一群用细心、用真心、用爱心、用公心实践着这一承诺的法官,他们数十年如一日地工作,他们时时刻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办案宗旨,以自己的行动默默的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

  “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我们的使命,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我们的赤诚”……口中总是不自觉的哼起这首我们的歌,人民法官之歌,那坚定激昂的节奏激荡起的不仅是心中的自豪感,更是无限的责任与使命!

  平凡的工作之所以伟大,在于赋予了工作浓浓真情;短暂的生命之所以不朽,在于演绎了生命永恒真谛。只有胸怀大志,才能高扬人生价值;只有心系人民,才能诠释生命意义。党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出最耀眼的火花,青春只有在服务人民中才能闪耀出最灿烂的光芒,作为当代青年的我们,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让人生绽放出最灿烂的青春之花,让天平永不倾斜,让国徽永远闪光!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林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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