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官风采

选择法徽 无怨无悔

  发布时间:2013-07-01 19:00:28


  十年前,当我即将从学校步入社会时,面临着许多选择,可以去南方的政府机关,可以去高校任教,可以去央企工作。没有丝毫的犹豫,我选择了法院。四年的法学教育,让我呼吸了法的公平、法的正义、法的自由,法的精神是不可抵制的魔力,让我心向往之,而法院,正是体现这种精神、承载司法公正的圣殿,让我飞奔前往,欣然踏之。

  而今,十年过去了,从一个只懂法学理论的大学生,到一年办百余起案件的刑事法官,我渐渐地体会到,我们所从事的审判工作,是怎样的艰辛,又是怎样的责任重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鲜花与掌声,只有无私与奉献没有悠闲与安逸,只有紧张与忙碌没有激情与浪漫,只有清苦与平淡。十年了,见过太多的当事人怒气冲冲地走进法院,哭天抢地;见过太多的同事加班加点,身心劳损。我们的法官们,每天早出晚归,周六周日不休息,晚上挑灯夜战,赶写判决书。身为儿女,我们照顾不了日益年迈的父母,身为人妻,我们体恤不了自己的爱人;身为母亲,我们关爱不了自己的孩子。可即使这样,依然逃脱不了有些当事人指着我们的鼻子谩骂、背着我们写匿名信。身体的疲惫,内心的委屈,这一切的一切向我袭来时,我犹豫了,迷茫了,甚至懊恼、抱怨,过的不快乐,怀疑自己曾经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可是,当有很多机会离开法院时,我最后还是不舍。不舍它所彰显的正义与公平,不舍它每天都在做实务做正事,不舍它心中系着百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每个法院人都能深刻地体会到,不管我们多累多忙。不管我们遭受了多少委屈和指责,在看到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的那一刻,在看到积怨数载的矛盾瞬然化解的那一刻,都会有难以名状的神圣感和骄傲感。

  忘不了受害人伤心又充满渴望的脸庞,忘不了被告人庭上痛悔的泪水,更忘不了那些未成年孩子感激诚恳的眼神。十年了,岁月和实践让我深深地懂得,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法律精神,只有在我们不懈的努力中才有可能企及,只要心系百姓,公正司法,就无怨无悔。所以,我愿以我当初对它的热爱坚持并坚守。

  今天的中国,正坚定地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矛盾尤为突显,案件的增多,信访的压力,给予我们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也给予我们更大的光荣和责任。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铸就法律在现实中的熠熠生辉,法院和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面对所承担的光荣,面对所赋予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古人有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心中装着百姓,才能毫不懈怠、日复一日;心中装着百姓,才能不畏冷言,坚守岗位;心中装着百姓,才能怀揣正义,无怨无悔。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终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尚书》有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行动去回应。每一个来到法院的当事人,可能一生只有一次来到法院,和法院打交道,影响其一生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个判决,还有法官的一言一行。所以,当你选择了法徽,就选择了谨言慎行,慎法笃行;当你选择了法徽,就选择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当你选择了法徽,就选择了司法为民,无怨无悔。

  风萧萧一肩霜雪,路漫漫万里征程。法律人的尊荣在于法律人的寂寞。让这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用的艰难,都成为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让我们心系百姓,一心为民,做法律的忠诚捍卫者。选择了法徽,今生我无怨无悔。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2162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