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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设立民事工作周例会制度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06-08 17:36:15


  为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质效,促进经验交流和互相学习,汤阴县法院设立了民事工作周例会制度。周例会定在每周四下午召开,由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主持,要求民事审判部门全体法官参加。会议注重传达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点对社会广泛关注案件、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案件、具有典型性案件等民事案件进行研讨。同时,对于新法律法规组织共同学习,确保民事法官知识结构持续更新,专业知识水平不断提升。

  在6月6日召开的民事工作周例会上,与会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省高院《关于对陕县法院审理杨新华交通肇事案有关情况的通报》,与会干警对“三案”的危害性纷纷发表看法。随后,对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热点问题开展了讨论,与会法官各抒己见,针对案件分别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较好效果。石红副院长又重点强调了裁判文书质量和案卷评查细则两项工作。会后,法官们纷纷表示,会议的召开使大家进一步开拓了思路,提高了对适用法律的理解能力,做到了集思广益、统一认识,将周例会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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