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法院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立足职能发挥,主动融入发展,为稳定护航,为发展助力。
有心不觉千里远 奔赴多地化纠纷
“为了这几台机器,我们来回跑了几千里地。”提起粮食加工厂的案件,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褚玉峰记忆犹新。
2009年9月,原告滑县粮食加工与被告常州天裕美公司签订了减速机购买合同。被告将6台河北吴桥生产的减速机运抵合同约定地新疆阿拉尔,原告认为6台减速机不符合要求,将其运至河南滑县保管,期间原告滑县粮食加工厂70名工人停工待料,竣工交验延迟。该合同纠纷涉及河南、江苏、河北、新疆四省跨越5000余公里,造成40万元损失,双方对立情绪激烈。
开庭前,承办此案的民二庭庭长褚玉峰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被告公司觉得滑县法院定会包庇本地企业,态度很不好,对法院的调查工作不予配合,但是褚庭长不放弃,坐了800多公里的车来到常州,积极主动地与被告沟通,到他们的工厂调查,向他们摆事实、讲道理、析法律,被告公司负责人被他的诚心打动,表示:“就凭褚法官的这股子认真劲儿,我们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我们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处理此案。”
第一次开庭时,褚庭长引导双方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辩论。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从早上八点半一直到下午五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了将近一天,由于有些问题需进一步调查,褚庭长宣布休庭。
室外俨然是春寒料峭,褚庭长和两名同事不畏严寒,先来到原告滑县粮食加工厂对其保管的6台减速机的铭牌进行勘验,随后驱车360公里赶到河北吴桥对其生产资质进行调查。经过一番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褚庭长对整个案情已了然于心。
第二次开庭,经过褚庭长的辩法析理,双方已不再是剑拔弩张,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原告承认自己存在过失,被告同意在法定范围内承担责任。双方同意调解,只用了半个小时,双方就在褚庭长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多年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坚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面对每一个琐碎的案件,都耐心地抽丝剥茧,把工作做到法庭之外,事先进行周密调查,审理起来驾轻就熟,同时,不断加强与双方的沟通交流,增加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不放过每一个转瞬即逝的调解机会,为企业及时追回货款,挽回经济损失,把司法为民的理念扎实贯彻到审判实践中。
四年烂尾工程 一朝调解复活
这是一个时间跨度长达四年的合同纠纷,一方是急切期盼工程完工,一方是一再推脱,双方积怨已深。
2008年5月,原告滑县惠民医院与四川贺通医疗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承揽合同。合同签订后的四年内,被告先后以汶川地震、单位资金紧张等理由,迟迟不能完工。无奈,原告诉至滑县人民法院要求巨额违约金。
案件就是命令。收到案件后,承办人迅速赶往原告医院了解情况,一番介绍,说明了来意。原告医院该工程的负责人张群告知该合同签订之初的一个细节:当初该工程招标时,投标者很多,被告公司以其报价低、工期短等优势一举中标。时至今日,完成此项工程所需费用,已远远超过了当初合同约定价款。如果再重新招标,费用增加不说,时间也很难保证。
鉴于多年的办案经验,承办人立即认识到:这是一个棘手案件。简单的判令一方违约不是什么难事,完全符合合同法规定,但这样做的社会效果不佳,完全背离了双方的初衷,也不利于当地亟需工程的投入使用。
“被告方还有履约的意愿吗?”一个大胆的想法涌入审判员的脑海,随即,他先后联系了被告公司的代理人和负责人,从他们口中了解到:该公司当初竞标报价太低,且公司曾经遭遇经营困难,一度资金紧张,现已缓解。如果能补一些工程差价,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一番摸底之后,承办人对于这起案件越发有信心了。开庭的日期就要到了,眼看时机成熟,双方均有继续履约的意思,承办人再次致电双方到滑县人民法院进行庭前调解。他从原被告双方的立场,结合市场行情分析了履约的利弊,他的耐心细致使得双方连连点头,原被告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一个月内货款两清。原告佩服地说:“要违约金不是我们的本意,单位早就盼着工程完工呢,再补30万没问题,现在再找不到这么优惠的价格了。滑县法院的法官不但是审了我们的案子,而且解决了我们的心病。”被告也很激动:“干我们这行的,资金周转不开就开不了工。法院的调解帮我们争取到30万资金,等于是帮我们大忙了。您放心,我们公司一定会用质优价廉的工程代替违约金的。”
35天后工程验收合格,滑县法院民二庭的法官收到滑县惠民医院的净化工程启用仪式邀请函,看到“长达四年的‘烂尾工程’就这样在调解中复活了”,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天的辛苦也值了。
“面对纷至沓来的经济纠纷,我们法官不应是单纯适用法律的的法律匠,我们要灵活的运用手中的审判权,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努力预防和减少涉企纠纷。”滑县法院主管民事副院长李春旺经常提醒全院民事审判法官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处理好涉企纠纷,服务好经济发展。
针对涉企纠纷逐年增多的现象,滑县人民法院定期上门走访,加强企业的守法用法意识,优化当地经济发展环境。该院长期开展“法官走访企业”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每月定期到企业走访,向企业讲解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典型案例,对纠纷多发节点实施风险警示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
自去年6月份以来,该院出台涉企司法建议4条,发放联系卡500余份、法律常识手册110册,通过热线电话接受法律咨询83人次,走访辖区企业62家,该院今年受理的涉企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5个百分点,为经济发展打造了良好的司法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