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我有幸聆听了汤阴县检察院路畅勇检察长作的题为“俭德养廉、贵不忘道”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路检的讲座深入浅出,生动朴实,发人深醒,我颇有感悟,作为一名法官,守廉乃立身之基。
守廉,养德。路检在讲座中讲到,“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贪如火,不遏制自焚,欲如水,不遏制自溺;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确实,人是因为 欲望多了,诱惑多了,才有贪敛之心。守廉,就要保持清正廉洁。绝大多数的法官,最初本质上并不坏,主观上并不想贪,但由于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现实社会中,面临着诸如金钱、物质、享乐、美色等等的诱惑,而且在经济高度发展的新形势下,这种诱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又由于法官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就会成为一些另有所图、别有用心的人腐蚀的对象、进攻的目标,所以,非“守”不可。一要细算“贪”的害处。古人说“人日食三餐,夜宿七尺”。 意思是说“钱再多一日也只吃三餐,房子再大也只睡一张床”。法官都有相对稳定的工资,虽说不上富裕,但基本够生活,正常领工资,正常退休,就可以自由快乐过一生;但如果因贪婪,违纪违法,被“双开”,公职没了,党籍丢了,名誉毁了,经济损失大了,确实是得不偿失。因此,作为法官的我,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廉洁自律。
守廉,养家。路检在讲座中,以洛阳中院和郑州中院两个法官违法犯罪的反面典型案例告诉我们,不守廉,为人子、不尽孝道;为人夫、愧对家庭;为人父,未尽责任。如此,作为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作为法官我,上有老,下有小,其自身廉洁程度,直接影响并决定家庭幸福。因此,要严格按《廉政准则》去对待自己的生活作风,严格以《廉政准则》去划定自己的生活圈子,严格以《廉政准则》为指导树立良好的为官形象,积极培育“以德治家、以廉保家、以俭兴家”的良好家风。要坚持原则,慎待亲情,管好子女,努力做带头学习、遵纪守法的模范,做修身齐家、甘于奉献的模范,做勤俭清廉、干净干事的模范,用自己的言行精心维护和树立好党员干部形象,维护和珍惜家庭幸福。
守廉,尽职。“廉”是法官公正执法的基本要求和行动准则。“廉”要严守党纪红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自律,特别是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要认真研究执法运行环节上的廉政风险点,为规范运行、廉洁自律奠定坚实的保障。作为一名法官,要有“为民”的发心,行为民的举措:在日常生活中行善举、做善事,在日常执法活动中恪守清廉的道德法律底线,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徇情、不徇私、不贪钱、不枉法。唯有如此,才能修成自己的正果:平安的工作、幸福的生活、享尽应属于自己的天年。否则会“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越想得到而越得不到,反落一个遗罪之身离开这个谁都不愿离开而不得不离开的花花世界。正如路检所讲,“勿以恶小而为之;终身为善不足,一旦为恶有余;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路检要求,“要养自己的浩然正气,要练心,要吃亏,要付出,不要沾光,提升自己的德行、境界,不要追求自己的成功,要追求自己的成长”,确实不无道理。
“穷不忘操,贵不忘道”,作为法官,要夯实道德底线。做官先做人,为官先修德。要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时刻警示自己,搞一次特殊,就丢掉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民心。要耐得住寂寞,看淡名利,自重慎微,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不去;做到做人有底气,干事有锐气,为官有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