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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改进司法作风做到“三个重视”

  发布时间:2013-05-16 16:33: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要求,汤阴县法院集中开展改进司法作风,做到“三个重视”,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重视服务环节。实行院长接待日活动,每天有一位院长当面听取人民群众诉求,及时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诉调对接窗口、基层法庭窗口建设,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到接待群众态度热情,庭审程序规范、文明执行,“把当事人当亲人”,让小窗口变成为民服务大舞台。

  二是重视工作细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和政法机关各项禁令。认真清理接待来人来客、警车管理使用、外出学习等规章制度,及时修定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条文。在工作细节上做文章,精简文件,减少文件数量,提倡行短文,尽量做到无纸化办公,压缩会议数量,开短会、讲短话、讲实用的话。

  三是重视廉政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设立了便民诉讼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并根据工作实际作出相应的整改;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提高处理举报、投诉工作效率,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强化对干警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操守教育,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范方案,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干净运行,确保实现全年违法违纪零记录。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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