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再获自由实难得 身陷囹圄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3-05-09 17:55:05


  5月8日上午10时,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当庭对被告人魏某公开做出了宣判,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魏某有期徒刑。

  魏某现年49岁,1963年9月出生,安阳市人,与同龄人相比,却有一段独特的经历。魏某17岁时,因为盗窃被安阳市劳教委员会劳教三年。20岁时,因为盗窃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又因为盗窃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4月27日刑满释放后,已经45岁。

  28年的劳教和监狱生活,占据了魏某人生的一多半。本该迷途知返的魏某,应更加珍惜自由的生活。但是,魏某却好了伤疤忘了疼,在出狱三年多后,开始了投机取巧,企图不劳而获的生活,提前购买了3把万能钥匙,经过苦心专研之后,自以为掌握了神技,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入户盗窃,跃跃欲试,准备显露身手。

  2013年1月14日,魏某窜至殷都区铁西路某家属楼,利用万能钥匙打开赵某家门,盗窃了OPPO牌手机一部、软包装中华香烟一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魏某本已得手,满怀喜悦,正欲关门离开时,恰巧被回家的赵某撞见,被赵某擒获并报警,魏某再次身陷囹圄。法庭上的魏某,后悔莫及,表示认罪伏法,从今以后再也不会盗窃了。          

  该案经法院审理,魏某盗窃物品经评价,共计价值466元,魏某入户盗窃,又系刑满释放5年内重新犯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魏某侥幸去盗窃,出手即被抓,区区几百元,服刑大半年,后悔为时晚。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21199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