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可见老百姓对邻里关系的重视,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是平稳生活的基础。5月2日,滑县人民法院刑庭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拒执案件。
何新与刘宇是同一村村民,两家斜对门,曾经在一起做生意,现在双方却是结怨十年的“老冤家”。从2004年开始两家之间因琐事导致言语、肢体冲突不断,2006年4月何新因砍伐刘宇家杨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5月矛盾升级,何新暴力伤害刘宇,致其轻伤,被滑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刘宇)9576.99元,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何新拒不赔偿,甚至使出了“假离婚”的伎俩,2013年滑县人民检察院对何新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刑庭接到此案后高度重视,主管刑事副院长要求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农村的乡土人情,协调多方力量,加大调解力度,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在办理此案过程中,认真审阅案卷,分别约见被害人、被告人,发现双方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只是碍于面子、有思想顾虑,才互不相让。了解到这一点,承办法官以“刘宇要求何新赔礼道歉、刘宇降低赔偿要求”为切入点,在三十多通电话调解的基础上,七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何新主动赔礼道歉,刘宇也自愿降低所要求的赔偿数额。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何新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案结后双方当事人一起吃了一顿“和解饭”,至此,一场冰封了十年的邻里关系得以化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