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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句玩笑引无证驾驶 逞一时之强致车损人伤

  发布时间:2013-04-26 17:45:51


  2012年6月18日,余某驾驶其父亲的一辆面包车同丁某一同去安阳市某地批发货物。车行至途中,余某对丁某开玩笑的说到:“你的驾照现在还没有拿到手,那你的开车技术肯定不行”。丁某听到此话顿觉脸上无光,坚持要驾驶证明给余某看。丁某驾车至一路口转弯处,不小心撞到了行人赵某,因丁某操作技术不到位,没能及时刹车,直至该车撞到路边隔离挡板上才被迫停下。此次事故造成面包车严重损毁。余某父亲起诉至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要求丁某赔偿车辆损失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余某父亲的面包车严重受损,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丁某赔偿原告余某父亲车辆损失等费用8万元。

  事故发生后,丁某对自己的逞强行为后悔不已,静心思考时,禁不住自嘲起来,认为自己思想很幼稚 行为真愚蠢。

  法官警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做事情也应该量力而行,在自己没有能力做某事时,不可为了挣取一时的面子,打肿脸充胖子,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来。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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