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6日召开的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安阳县法院再度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该院自2001年以来第三次连续获此殊荣。
近年来,安阳县法院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五措并举,着力开展以“争创文明法院,争当文明法官”为主旨的文明创建活动。一是深入推进干警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干警文明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展现法院干警风采。二是大力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送温暖献爱心”、“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道德模范”评选推荐、结对帮扶活动,增强了该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全县中小学学生“三理”教育。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为在校学生上法制课55次,制作法制版面75块,巡回展出45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15万余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全力塑造法院司法为民良好形象。强化便民窗口建设,在六个基层法庭显著位置悬挂便民“小黑板”,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五是努力营造优美安全办公办案环境。对办公楼进行了整修,加强卫生管理,在院内种植了草坪,真正做到了净、齐、美、绿。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该院审判执行质量效率显著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干警文明司法水平显著提高、法院办公办案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群众对法院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