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及小微企业的各类案件26件,调解19件,调撤率达73.1%,帮助小微企业挽回损失50余万元,帮助2家小企业走出经营困境,小微企业满意率100%,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开辟服务小微企业绿色诉讼通道。年初,向社会主动作出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承诺”,开辟涉小微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大力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行涉小微企业案件“三快三定”工作机制,即“快立、快审、快执,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督办领导”,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切实减轻企业诉累。
二是建立重点危困小微企业帮扶通道。建立“一对一”定向帮扶制,实行一名党组成员与辖区一个重点或危困小微企业结对联络,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销售、用工或融资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对小微企业遇到的政策和资金问题,积极与县政府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三是完善涉诉小微企业挽救通道。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涉小微企业案件,慎用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等强制措施,灵活使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厂房设备反租等“放水养鱼”的方法,维护企业再发展能力。同时,对涉困难小微企业诉讼案件,积极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今年以来,共为12起困难小微企业诉讼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8万余元。
四是拓宽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通道。开展走访小微企业活动,定期主动组织全院64名法官深入小微企业进行走访,通过座谈、调研和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所需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该院共走访小微企业36家,发放服务企业联系卡50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80余人次,广泛征求小微企业的意见和建议12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