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你好!张某某诉你合伙纠纷一案,将于3月31日上午9时,在文峰区人民法院6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谢谢合作!”这是文峰区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在开庭前发给当事人李某某的提醒短信。
文峰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的当事人由于未能及时记下开庭时间和地点,或者因传票丢失,导致无法按时到庭,影响了庭审效率,有的还极易引发涉诉信访。因此,文峰区人民法院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于近日研究制定了“开庭前短信提醒制度”,要求各审判业务部门法官根据所承办案件庭审排期情况,提前3天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手机短信,再次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保当事人准时参加诉讼。同时规定由院审管办负责对此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这是文峰区人民法院在推出“开庭零迟延”公开承诺之后的又一项司法便民新举措,充分表明了文峰区人民法院在新的一年里践行为民司法理念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