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汤阴法院精心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审理,让他们零距离接受法律教育。3月25日汤阴县法院将法庭搬进第二实验小学,对全校1000余名师生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宣传教育。
庭审活动于下午3时开始,随着法槌的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刘某被带进法庭。2012年12月18日下午,被告人刘某在汤阴县西关工商银行东侧盗窃被害人周某一辆电动三轮车,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此案由少年庭王志强庭长担任审判长,王庭长按照庭审程序,查明被告人身份、调查案件事实,认真细致发问,耐心倾听被告人辩解,熟练驾驭庭审、使庭审节奏,庭审各环节都显得紧凑、规范、有序,学生们和老师们都被这庄严的庭审氛围所感染,也被生动的案件事实牢牢吸引,聚精会神地凝神倾听案件审理。该案被告人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王庭长又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制课程。结合典型案例,以轻松、活泼、有趣、生动的语言,对小学生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演讲中与同学们互相交流,不时对学生们进行提问和回答学生们提出的问题。王庭长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们要从小好好学习,树立远大的理想,远离违法犯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不法行为侵害,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学生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引以为戒,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珍惜来自不易的生活,好好学习,报效祖国,增强法律意识,争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并希望今后能举办更多这样的活动。
此次活动不仅使学生们感受到法律的庄严神圣,更使学生们能够零距离接近法律,让法律更贴近学生的生活,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培养了学生崇尚法律的理想和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