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起,安阳市民到安阳市文峰区法院立案大厅可以看到该院公示的“开庭零迟延”承诺,公开向社会承诺绝不因法院工作或法官自身的原因耽误当事人的开庭时间,这是该院践行为民司法理念,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树立司法公信、提高群众满意度的一项新举措。
近年来,文峰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立足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自身发展状况,不断创新法院管理制度,为法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探索新途径。
自2013年3月起,该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开庭零迟延”制度,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公示“开庭零迟延”公开承诺和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制度规定,审判人员必须按时开庭,不得有迟到、缺席、推迟、延期等情况发生,其中特别规定,当开庭时间同上级部门和本院各类会议发生冲突时,审判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后保证按时开庭。同时,制度严格细化了延迟和推迟开庭的情况,并对违反“开庭零迟延”规定干警作出不同程度处分, 其中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审判工作岗位的处分。
2013开始,该院还试行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物业纠纷案工作规则等多项创新举措,这些措施的逐步实施对推动文峰区法院的现代化法治进程、提高群众满意度等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