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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少年法庭搬进青少年读物室

  发布时间:2013-03-08 15:09:36



  3月7日,安阳县人民法院采用圆桌审判方式首次在青少年读物室内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寻衅滋事犯罪案件。

  被告人小王因年幼无知,酒后寻衅滋事被依法提起公诉。庭审中,法官、检察官、小王及其母亲均语气平缓,氛围就像在开一场“家庭会议”。小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并当庭表示悔罪。

  为进一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安阳县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运用圆桌审判模式在特殊场合进行审判,竭力挽救失足少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 3月7日,该院运用圆桌审判模式在青少年读物室内庭审被告人小王寻衅滋事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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