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完善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化、专门化的司法鉴定流程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好法院审判工作。近日,北关法院技术科干警在主管院长付田林的带领下,深入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走访交流,积极推进司法鉴定工作创新,通过制定多项措施制度严把司法鉴定关口,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公正、高效、廉洁,受到了鉴定机构及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一是建立案件流程等级薄制度。委托司法鉴定的案件,统一由技术科专人负责收案登记,将案件的案情,鉴定申请时间、委托时间、申请鉴定事项、鉴定结论、移送签收等具体情况登记在册,明确办案过程,便于实行流程管理。
二是实行司法鉴定全程督办制度。对委托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狠抓委托、鉴定、服务三个环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明确告知该机构要完成鉴定的期限。案件委托后,鉴定机构因其他原因迟延完成鉴定结论,或在指定日期内未完成委托事项的,应向法院复函书面说明原因,便于主管领导对司法鉴定案件的监督管理,第一时间了解委托案件鉴定事项进程。
三是完善信息畅通制度。在法院、双方当事人和受托鉴定机构之间,建立顺畅的信息交流平台,既对法院审判或执行案件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向受委托机构作充分说明,又对鉴定机构委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法院或当事人进行反馈,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加大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了委托工作质量
四是坚持“阳光操作”制度。在进行鉴定、评估、拍卖的过程中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参加监督,避免“暗箱操作”,使案件更加公开透明化,均衡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加强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的协调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