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一大早刚上班,内黄法院执行二庭就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手里拿着一面“法律维护者,民工保护神”的锦旗说是要送给执行法官刘晓林和崔军胜。
这是一起涉及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2011年内黄县法院以(2011)内民初字第16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了被告北京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武某田劳务费90余万元,被告上诉到安阳市中级法院,安阳市中级法院以(2012)安中民一终字第84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在2013年1月进入执行阶段,根据原告武某田的申请,内黄法院于2013年1月25日立案执行。内黄县是个农业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会议精神,更好的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让农民工兄弟尽快拿到劳务工资,高高兴兴地过好春节,1月29日,派执行员到北京被执行人处送达执行通知,并查询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北京太平路支行的存款情况。因可用余额不能满足案件执行,只能暂时冻结存款90余万元,划拨其存款26000元。期间,该公司二审代理人曾打电话给执行员,要求宽限履行期限,执行员严厉告知其如扔不履行或者规避履行,法院将会采取进一步措施通知建委协助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因为第一次未能够执行全部劳务工资款项,2月7日,内黄法院再次派执行员到该公司进行案件执行工作,因为这次存款余额充足,直接划拨了该公司账户上的劳务工资款。
由于前期的种种不顺利,逼近春节才执行完毕,案件款未能在春节前及时到账。春节过后一上班,两位法官就多次到有关部门询问执行款到账情况,他们说春节前没能让农民工兄弟拿到劳务工资,已经很对不起他们了,不能让这个案件拖到元宵节后了。2月19日案件款终于到账,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武某田到法院领取案件款。才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