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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院少年法庭工作被省高院表彰

  发布时间:2013-02-05 09:23:45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480号表彰通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峰区人民法院、安阳县人民法院和安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靳庆霞分别被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理念,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的稳步提高,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文章出处: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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