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滑县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迅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以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若鹏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滑县法院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将“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的精神贯彻到法院的工作中去。
会上,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亚锟对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以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若鹏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体干警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活动融入到全院的工作中。
二是出台制度,注重文件贯彻落实。相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滑县法院财务管理制度》、《滑县法院“公务灶”接待制度》、《滑县法院警车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把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同做好有关财务管理、警车停放使用的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倡导节约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做到真学真用,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开展宣传,引导干警自觉行动。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要积极宣传厉行节约的典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引领干警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氛围。
四是强化监管,加大随机检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机关和人民法庭的用电、用水、用车等方面的办公经费进行明察暗访,对未做到的督促做到,对违反规定的批评改正,对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从源头上狠刹铺张浪费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