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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涉老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3-01-07 16:10:17


  据统计,2010年底,全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众所周知,我国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显现。在民事案件中,由于经济条件的提高,赡养案件比例有所降低;受理的涉老案件中,比例较大的是交通事故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农民工案件等。

  一、涉老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纷繁复杂,老年人的群体也在不断壮大;老年人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自我防护和躲避社会风险的能力明显降低,往往成为受害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农村老年人缺乏赡养金,养老保障较差,往往不愿放弃继续干活挣钱。在农村,有许多年过60岁仍参加各类有偿劳动的人,成为“农民工”的一员。例如,某基层法庭2011年受理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老年当事人占33.5%。在当前的农村,尽管老百姓不再愁吃穿,但害怕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到来,更害怕得病,大多愿意趁着还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打工挣钱。

  2、老年人健康状况差,防护能力弱。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不少老年受害者;老年人更容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还有些农村年老劳动者在干活时突发疾病或受到人身伤害。

  3、法律知识欠缺,容易引发纠纷。例如,某村60多岁的张某夫妇,受雇于本村靳某的养猪场喂猪,辛辛苦苦干了一年才讨要工资,靳某却拒绝支付当初谈好的报酬;张某夫妇诉至法院。又如,非法集资犯罪的受害人当中,有相当数量的老年人。老年人往往维权知识较少,观念陈旧,易于轻信他人,权益容易受到不应有的侵害。

  二、应对涉老案件的对策

  1、法院要重视涉老案件。一要多关注涉老案件,加强统计调研,探索涉老案件的审判规律,以应对社会老龄化问题。要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有尊严地活着,提高他们的幸福感。二要为老年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加强法律释明和诉讼指导。要开辟老年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各个环节的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交通条件较差、文化程度低的老年人,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并接受口头起诉;在立案大厅、法庭等场所为老年人免费提供老花镜等;另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三要注重司法宣传效果。发挥涉老典型案例的示范功能,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能力和维权能力。

  2、基层组织要发展与老年人有关的文化设施,引导老年人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和知识。积极参与调解赡养、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及时化解矛盾。

  3、加快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构建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标准,改善医疗保障,使老年人减少生活焦虑。推进各类老年设施建设,方便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丰富精神生活。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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