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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四项廉政制度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发布时间:2012-12-26 16:42:22


  汤阴县法院为了提高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落实四项制度,把廉政教育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明确到干警的具体行为。

  一是落实廉政学习制度,每周五组织干警进行政治业务学习,结合廉政动态和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制度的形式把学习固定下来。通过学习使干警进一步明确志向,明确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每位党组成员定期与分管部门干警谈心,及时掌握干警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提醒干警要时刻对照反面典型算清“名誉账”、“前途账”、“经济账”、“感情账”,使干警清醒地看到违法违纪,得不偿失,进而经常性的勉励干警自警自励,自重自省;三是落实廉政文化教育制度,将廉政警示标语制作成匾牌悬挂在各醒目位置,将“五个严禁”内容制成牌卡置放在每位干警的办公桌上,并将监督电话和邮箱等投诉方式公布于众,扩大监督范围,极力营造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倡廉氛围;四是落实警示教育制度,结合一些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来教育干警,警醒干警,让干警做到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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